上能电气同时入选BNEF与标普全球能源TIER 1榜单,彰显其全球一流逆变器制造商实力;2025年出货量跃居全球第三,连续13年稳居全球前十。依托长周期技术创新、稳定交付、安全性能与全球合规体系,加速光储氢项目落地,助力全球零碳转型。
《“十五五”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方案》是国管局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的指导性文件,旨在推动公共机构在2030年前实现碳排放达峰。方案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明确到2030年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能耗及人均用水量分别下降8.5%、5%和3%等量化目标。全文围绕六大方面展开:完善节能降碳管理机制,强化目标责任制与能效碳效分级管理;加大既有建筑与重点用能设备改造力度,推广绿色建筑与超低能耗技术;优化能源结构,严控煤炭消费,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光伏系统“应装尽装”,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与终端电气化水平;鼓励自愿减碳、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绿色生活方式培育;加强制度标准、计量统计、市场机制和专业能力建设;并强调部门协同、区域联动与组织实施保障。
本文是一份面向企业的碳足迹报告服务机构选型指南,系统梳理了当前碳管理服务市场现状与核心痛点。文章指出,在CBAM碳关税、ESG披露、零碳工厂申报等多重合规压力下,企业亟需出具符合国标(GB/T 24067)及国际标准(ISO 14067、PAS 2050)的碳足迹报告,但普遍面临服务商类型混淆、核算口径偏差、Scope 3 数据缺失、因子不可溯源等风险。文中将国内服务商划分为六类——纯咨询、第三方核查、LCA建模、SaaS工具、能源一体化及全链路综合服务商,并从标准话语权、自主碳数据库、AI数字化能力、行业落地案例四大硬指标出发,提出客观评估框架。针对不同需求场景(如出口集团、中小工厂),给出分层选型建议与避坑红线,强调“核算”与“核查”分离、Scope 1–3 全覆盖、本土化因子精度等关键原则,旨在帮助企业理性决策,避免因选型失误导致报告作废、成本倍增或订单延误。(199字)
《“十五五”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旨在系统推进2026—2030年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支撑全国碳达峰目标实现。方案明确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提出到2030年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8.5%、能耗下降5%、人均用水量下降3%,并推动碳排放总量尽早达峰。主要任务包括:完善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强化目标考核与定额约束;加大既有建筑及用能设备节能改造力度,推广绿色建筑与超低能耗技术;优化能源结构,严控煤炭消费,扩大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探索建筑光伏一体化、智能微电网等新模式;提升电气化水平,加快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布局;同时统筹推进节水、反食品浪费、垃圾分类、绿色办公与宣传教育,并加强制度标准、计量统计、市场机制和人才能力等支撑保障。方案强调部门协同、区域联动与多元参与,压实各级公共机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199字)
会装空调的不懂碳核算,懂碳核算的不会搞施工,能搞施工的没有资金池——公共机构能源托管正在淘汰每一个"偏科生"。一个行业的"偏科生困境"2026年,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项目累计超1200个,合同金额突破550亿元。十五五规划要求:到2028年,公共机构EMC模式覆盖率80%以上;到2029年,100%全覆盖。万亿级市场已经打开。但一个尴尬的现实是:绝大多数服务商都干不了这个活。原因很简单——公共
晶科储能在澳成功交付2.15MWh工商业储能项目,采用10台海豚SunGiga液冷系统,电芯温差≤2℃,实现削峰填谷、FCAS交易等多重收益。项目落地养老机构,多站点协同构建VPP,彰显本地化交付与服务能力。
晶科储能在澳交付2.15MWh工商业储能项目,采用10台SunGiga液冷系统,电芯温差≤2℃,实现削峰填谷、FCAS套利等多重收益。项目落地养老机构,多站点协同构建VPP能源服务体系,彰显本地化交付与运维实力。
彭阳县人民政府于2026年7月8日公示了该县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收购价格方案。本次收购覆盖全县共7731.74千瓦装机容量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审定总收购金额约为2072.33万元。收购工作依据《彭阳县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公开收购工作方案》(彭政办发〔2026〕12号)开展,并经县光伏电站收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公示期为2026年7月8日至10日,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相关联系方式已一并公布。附件《收购汇总表》列明了具体项目及对应价格明细。
广东省四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规范并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在公共机构节能改造中的应用。办法明确,年能源消费量超500吨标准煤或年用电超200万千瓦时、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超标、用能设备能效未达国家标准二级、设施到期更换、采用分布式光伏、储能、充电基础设施及数字化智控等绿色低碳新技术,以及预算不足或申报专项奖补的项目,宜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办法界定了能源费用托管、节能效益分享、节能量保证三种主要类型,细化了项目储备、采购、实施、资金与资产管理等全流程要求,并强调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与公开透明原则。该办法自2026年7月1日起试行三年。
2026年6月9日,“财通资管-阿特斯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碳中和)”——即全国首单以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为底层资产的机构间REITs,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该产品底层资产为甘肃酒泉肃州区200MW/800MWh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具备调峰、调频等综合调节能力,服务于新能源消纳与电力系统稳定。项目标志着储能资产首次实现标准化定价与资本市场流通,填补了清洁能源基础设施证券化空白。募集资金将用于新能源项目滚动开发及流动性补充,助力企业构建“投资—建设—运营—盘活—再投资”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作为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推动“重资产持有”向“平台化运营”转型的关键举措,该项目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与“双碳”目标实现提供了可复制的金融创新路径。(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