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机制电价:执行我省燃煤发电基准价0.3515元/千瓦时。电量规模:2025年首次竞价电量规模与2024年新能源非市场化比例适当衔接,具体规模在细则中予以明确。单个项目申请纳入机制的电量,不得超过其当期全部上网电量的90%。贵州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上下限分别为:风电:0.19~0.3515元/kWh;光伏:0.25~0.3515元/kWh。
11月14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兵团贯彻落实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意见建议的公告。存量项目补贴项目:机制电量30%,机制电价0.25元/千瓦时;平价项目:机制电量比例50%,机制电价0.262元/千瓦时。增量项目机制电量:比例70%。竞价区间:暂定0.15元/千瓦时—0.262元/千瓦时。师市电网企业暂不能组织竞价的,机制电价参照自治区年度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水平执行。
近日,山西136号文承接文件《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存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实施细则(试行)》、《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实施细则(试行)》陆续下发。存量项目: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上网电量仍按现行政策执行,按现行燃煤发电基准价确定为0.332元/千瓦时。机制电价:首次竞价上限按我省燃煤发电基准价格确定为0.332元/千瓦时,下限为0.2元/千瓦时。
存量项目年度上网电量全部纳入机制。按本市煤电基准价0.3598元/千瓦时执行。原则上不高于12年。参与跨省跨区交易的新能源电量,上网电价和交易机制按照跨省跨区送电相关政策执行。由每年已投产和未来12个月内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自愿参与竞价形成。单个项目申报电量规模上限按照预计年上网电量的一定比例确定。
11月6日,四川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2025-2026年度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电价竞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文件,本次竞价主体范围为2025年6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投产的风电、光伏项目,分别按两类竞价。但需要注意的是跨省跨区直流工程配套新能源项目不参与竞价。预计本次竞价风电项目总装机规模约220万千瓦;光伏项目装机规模约1380万千瓦。机制电价上限为0.4012元/度,下限为0.2元/度,执行期限12年,单体申报上限则为80%。
11月6日,广西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参考广西现行平均燃煤发电基准价0.4207元/千瓦时执行。适当衔接2025年广西电力市场电能量交易价格,暂定为0.34元/千瓦时。首次增量新能源项目竞价上限暂定为0.36元/千瓦时,竞价下限暂定为0.131元/千瓦时。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自2025年11月6日起至2025年11月19日止。
新能源存量项目首次确定机制电量比例时,统调新能源项目(除已开展竞争性配置的新能源项目)不得高于90%,其他新能源项目不得高于100%;参与过绿电交易的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上限根据绿电交易结算电量占其总上网电量比例计算,并设置比例上限最小值。
10月28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增量项目机制电量:项目机制电量上限按照中标电量确定,选择比例方式的,按照中标电量除以该项目全年预测上网电量确定。原则上按年组织,视情况调整竞价组织频次,2025年开展首次竞价。
10月20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机制电价:分布式0.45元/度,集中式风电0.37元/度、集中式光伏0.38元/度。机制电价为0.45元/千瓦时。2025年竞价上限为0.38元/千瓦时,下限为0.26元/千瓦时。2026年及以后竞价的机制电量执行期限在年度竞价通知中明确。
存量项目纳入机制电量规模衔接现行保障性收购政策,规模上限为100%。存量项目的机制电价按0.3964元/千瓦时执行。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新能源项目。增量项目竞价结果执行期限暂按12年确定。建立市级专用绿证账户,机制电量对应绿证统一划转至专用绿证账户。执行机制电价的项目可在每年10月底前自主向电网企业申请下调次年机制电量比例,调低比例部分不得再次申请纳入机制电价范围。差价结算机制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