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能源局于10月15日发布《2026年第四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对全省124个县(市、区)的分布式光伏可接入能力开展系统评估。结果显示,当前全省尚有约23.3吉瓦(GW)的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整体资源潜力较大;但受配电网承载能力制约,部分区域已出现接入瓶颈,其中102个镇(街)被明确列为接入受限区域。通告同步公布了各县(市、区)的承载力评估等级及对应可开放容量数据,并首次以镇街为单位披露受限名单,旨在引导分布式光伏项目科学布局、有序开发,避免局部电网过载,提升并网效率与系统安全水平。
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依据遂宁市发改委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电网承载能力评估工作的相关要求,组织对辖区内电网支撑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的能力进行了系统性评估与分析。本次评估聚焦2026年第四季度,重点测算各区域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前提下可新增接入的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即“可开放容量”。评估结果已形成详细数据表格,涵盖全县各供电片区的容量余量、接入条件及承载状态等关键信息,并予以正式公示,旨在为分布式光伏项目规划、申报与并网提供公开、透明、可依据的参考依据。公示日期为2026年10月14日。
本文公告了辽宁省2026年第四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的评估结果。依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及《辽宁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辽发改能源〔2025〕939号)要求,辽宁省电力公司严格遵循行业标准《分布式电源接入电力系统承载力评估导则》(DL/T2041-2025),对全省范围内分布式光伏并网能力开展系统性评估。评估聚焦电网在2026年Q4时段对新增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接纳水平,旨在科学支撑项目规划与并网管理。该结果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10月14日正式发布,为后续分布式光伏开发提供基础性技术依据。(198字)
天津市于2026年第四季度发布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公告,旨在推动分布式电源科学、有序发展,同时保障区域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该评估严格依据国家能源局最新发布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及行业标准《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DL/T2041-2025)开展,具有明确的政策与技术依据。评估覆盖全市范围,综合考虑电网结构、负荷特性、调峰能力、网架约束等因素,量化分析各区域对分布式电源(如光伏、风电等)的可接纳容量与接入条件。公告结果以附件形式公开,为项目开发、并网申请和规划决策提供权威参考依据,是落实国家新能源消纳政策与地方能源转型部署的重要支撑举措。(198字)
阜南县发改委联合县供电公司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清理工作,针对全县28个接入系统方案超期一年(有效期届满)的在途光伏项目发布专项公告。依据安徽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此举旨在优化电网承载能力、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公告明确:供电公司将向相关项目单位书面告知,要求其5个工作日内提交建设计划,并在15日内启动建设(以安装逆变器或10%以上组件为标志),同步办理接入方案延期手续;逾期未落实的,将终止并网流程。清理后释放的电网容量,优先满足前期积压用户的接网需求,后续项目按报装时序和电网消纳能力分批接入。(199字)
本文是广东省能源局发布的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的评估通告。依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7号文)及行业标准《分布式电源接入电力系统承载力评估导则》(DL/T 2041-2025),广东省组织开展了全省范围的承载力评估工作,旨在科学引导分布式光伏合理布局与有序建设,推动源网协调发展。通告公布了三项核心信息:一是全省各县(市、区)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及其对应的评估等级;二是接入受限的镇(街道)名单;三是提供线上查询渠道——“广东省分布式光伏承载力查询平台”。此外,明确低压配电网具体可接入容量需向属地供电营业厅进一步核实。
本文公告了天津市2026年第三季度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的评估结果。依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及行业标准《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DL/T2041-2025),天津开展此项评估,旨在科学引导分布式电源有序发展,保障区域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评估覆盖全市多个区域,结果显示其中11个区域承载力评估为“绿色”等级,表明其电网具备充足容量和调节能力,可稳妥接纳新增分布式电源接入。该评估结果作为后续项目规划、并网审批和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附件中提供了具体区域名单及详细技术参数。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依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及《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相关要求,组织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惠安县供电公司,对辖区内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的承载能力开展评估。通告发布截至2026年第二季度(即2026年6月12日)的评估结果:全区分布式电源累计装机容量为20.088万千瓦,当前电网可开放并网容量区间为36.08至56.22万千瓦。评估覆盖220–35千伏主变、10千伏配变等关键环节,并同步配套发布承载力情况表、各级变压器评估结果表及承载力提升措施报告,旨在为分布式光伏项目规划与并网提供权威、透明的数据支撑。(199字)
山西省能源局于2026年6月17日发布通知,明确在电网承载力“红区”内仅允许新建“全部自发自用”分布式光储项目,并配套储能以保障电网安全。文件围绕推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提出八项举措:推进多领域融合开发;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调整公共机构光伏用电比例要求;优化电网承载力评估与容量发布机制;实施差异化接网管理(红区限“全自用+储能”,黄区鼓励配储,绿区有序并网);加强新型配电系统建设;严格项目退出机制;强化全周期安全管理。通知依据国家及省级最新政策,旨在统筹资源开发、电网消纳与安全运行。(199字)
苏州市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通知,公布全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的可开放容量评估结果。依据国家及江苏省最新光伏管理政策和电力系统承载力评估技术标准,国网苏州供电公司对全市9个市(县、区)电网承载能力开展动态测算,结果显示所有区域评估等级均为“绿”,整体可开放容量达8921.63兆瓦(MW)。该数据以2026年6月17日为基准日,自6月18日起正式执行。通知同时明确,各分布式光伏投资主体可通过供电营业厅或电话(0512-64521562)查询分区域、分电压等级(220–35千伏及10/20千伏公用变压器)的详细可接入容量信息,并附三份具体清单供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