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2022-2024年度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核准(备案)和并网时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新能源项目建设。对于延期后仍不能按期建成并网的项目,不得再次延期,项目自动作废。《通知》还指出,协调难点堵点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取得电网企业并网意见后一年内仍未建成并网的,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电网企业现场核查后,告知投资主体应主动撤销备案,收回并网容量;已开工建设的可申请办理并网意见延期一次,原则上延期不超过6个月。在运行方面
2026 年 4 月;并对察布查尔县25万千瓦/100万千瓦时全钒液流电池储能+100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300MW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 年 12 月;对中节能扬州真武
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300MW项目,目前已全部建设完成,其中已转固 150 兆瓦,剩余部分因消缺整改,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推迟;中节能关岭县普利长田 100MW农业光伏电站项目、中节能册亨县弼佑
消纳风电、光伏项目,不包括市场化并网项目和分布式新能源项目。此类项目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价格通过市场交易形成,项目投资风险由投资企业自主承担。省级电网企业根据经营区内新能源总规模、新能源利用率
核准(备案)手续,禁止超建设规模核准(备案)项目,禁止拆分规模核准(备案)项目。项目应于核准(备案)2年有效期内实质性开工建设,确需延期开工的,应按规定履行延期手续。核准(备案)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时间
新型储能电站规划设计技术导则》国标文件下发,一定程度上抬高了储能项目的并网技术门槛。2025年2月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末尾言简意赅的一句:“原则上,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新能源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直接引发了储能行业的大地震——“强制配储”休矣的舆论喧嚣尘上,资本对于储能行业的投资信心似乎也受到部分
3月18日,河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公布2023年底已到期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处置意见的通知》,给予逾期项目指标取消、调整为储备、延期并网等处理方案。从该公示清单来看,共有4个光伏项目,规模约350MW被取消指标,涉及业主包括中国能建、国家电投等。
通知表示,综合考虑新冠疫情对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的影响,保障2021年保障性和市场化并网项目“能并尽并”,现将纳入2021年保障性和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已移出的项目除外)且承诺在2022年底前全容量并网的项目,全容量并网期限调整为2023年6月底前,其他要求继续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执行。
各市能源局要做好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工作,加强对项目调度和督导,针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主动协调服务,切实解决好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制约因素,确保项目加快推进。
今年4月底,河北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同意部分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示范项目同期建设的复函》,同意该示范区内5个光伏示范项目总计756MW可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前并网,执行平价上网电价。根据文件,可延期并网项目为
2020年光伏人又迎来了一个630,往年630,光伏人忙的是抢货、抢工期、抢并网,抢的是希望而今年的630背后,有汗水,也有希望,但更多的是焦灼、无奈与辛酸!没想到的是,在全国各行各业都出台政策支持经济复苏的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