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W。尽管光伏用地风险已是老生常谈之话题,但新的风险总是在不断涌现,部分项目更是迟迟不敢落地。用地风险下的项目停摆“十四五”以来,光伏行业有关用地问题以及风险一直都是重点关注方向,在经历了一系列政策
省份对光伏用地范围的持续性调整,光伏不仅仅是新增项目无地可用,已批项目也在踟蹰不前。据光伏們了解,某省份去年拟出台新的光伏用地政策征求意见稿,园林草地将被禁用,有央企投资商表示,“目前我们有两个光伏电站
工作的通知》以来,内蒙古、河北、河南、山东、山西、江苏、贵州、广东等省份均对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进行全面摸排,严查占用耕地的问题和光伏电站用地问题。据索比光伏网不完全统计,过去一年半,全国已有超过
位置,体现了国家对耕地资源的高度重视。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光伏产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耕地保护的压力。为此,国家不断调整和完善光伏用地政策,从2017年,国家发布《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
再次敲醒警钟。随着光伏用地规定愈发严苛,索比光伏网推出特别栏目——全国各地区光伏用地标准、规则、政策科普,帮助项目建设方熟悉各地光伏用地相关要求,本期我们将以山西省开篇。01 制定频繁国家光伏用地相关
互补项目。因此,之前开发的一系列项目面临土地利用困难,最终不得不取消。此后,湖北、广西、陕西、山西、贵州等地也出台了最新的光伏标准化土地管理规则,大多开始对光伏土地采取谨慎和收紧的态度。同年11月
和恶性竞争,有利于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调整光伏用地政策是产业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面对新政策带来的挑战和机遇,企业应积极调整战略布局,加强技术创新和管理优化,以适应和把握行业发展的新趋势。
随着我国光伏电站规模与数量的不断增长,土地问题正成为制约光伏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尤其是随着各项新文件的陆续出台以及国土“三调”数据的融合,无论是存量项目还是新增项目,光伏用地的合规性已经成为行业担忧
第三方招标网站显示,今年泗洪光伏项目拆迁发起招标,拆除工程依然在不断推进。唏嘘之下,光伏违规用地问题再被推到了风口浪尖。近期,为遏制违法占地,已有省份对光伏项目进行严格摸排。如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近期
4月26日,山西省阳泉能源局公示了《关于规范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光伏项目建设要求,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占用其他农用地的,应根据实际合理控制,节约集约用地
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我单位反映。受理电话:0353-5615521来信地址及邮编:山西省阳泉市泉中路248号045000 关于规范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县(区)能源局
日前,国家能源局公布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582号提案的答复复文摘要。其中国家能源局予以《关于加大对山西新能源发展支持力度的提案》的回复中提到,为统筹兼顾光伏、风电开发建设与
,水利部指强调,对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建设不搞“一刀切”,对于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周边区域、水库库汊等水域岸线空间,各地可以此类项目对防洪和生态安全的实际影响进行研究。此次回复提出未来将加大对光伏用地的
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完善土地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建立健全土地兼容复合利用和地上地下空间立体开发政策,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管理
“风光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逐步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谋划布局氢能产业化应用示范项目,积极开发利用地热资源,有序推进全省地热能资源调查评价,摸清分布和资源家底。原文如下:山西省人民政府
1月28日,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人民政府印发《交口县光伏复合项目土地资源和光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指导性意见》,意见要求:项目建设遵循“以农业为主,光伏为辅”的原则,不对现有耕地形成实际压占、不改变地表
清洁能源利用率,提升电力发展质量和效益。按照政策发展趋势,配置一定比例新能源是未来火电企业正常发电的必要条件,同时还可提升发电企业综合保供能力,降低政府协调保供难度。目前,湖北、河南、山西、内蒙、新疆等省区
“光伏+建筑”“光伏+工业”“光伏+交通”“光伏+农业”“光伏+渔业”“光伏+信息”等光伏驱动的零碳产业生态圈。此外,各地两会还对硅产业、储能、光伏用地用林政策、绿色金融等方面均有提及和建议,可供业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