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改委与能源局正式启动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第二次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旨在落实国家及省级新能源电价市场化改革部署。本次竞价面向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底期间投产或计划投产的统调集中式、非统调集中式及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光伏与风电分类型出清),总机制电量规模为133.25亿千瓦时,执行期为12年。竞价实行边际出清方式,申报价格限于242—393元/兆瓦时,光伏与风电分别设规模配额,并设定81.82%的比例系数和110%的竞价充足率。未投产项目须提交履约保函,严格约束投产时效,延期超180日将取消资格并扣完保函。申报、审核、竞价及公示等环节均明确时间节点,依托新能源云平台和“网上国网”App分类实施。(199字)
广西电力交易中心于10月27日启动2027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本次竞价面向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全容量并网、且此前未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风电与光伏项目,要求项目已完成2027年度竞价登记。申报须通过具备售电公司或虚拟电厂资质的竞价代理商进行,委托关系须在2026年10月28日18:00前完成确认。竞价总电量规模为104.2亿千瓦时,其中风电90.2亿千瓦时、光伏14亿千瓦时;两类项目分别组织申报与价格出清,风电竞价时段为2026年10月30日9:00–10:00,光伏为9:00–11:00。
江西省发改委印发《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版)》,自2026年9月19日起施行,取代2025年版。该细则在总结首轮竞价实践基础上,围绕容量认定、竞价机制和考核管理三方面优化:一是更实事求是地认定并网容量,允许核准与实际规模存在合理偏差,同时强化企业责任,要求分布式项目全容量并网须满足“四可”条件,并对未投产项目实行承诺制;二是提升竞价科学性,提高边际机组入选门槛至申报电量的60%,剩余电量分配改按申报电量占比而非装机容量占比,并明确风光项目可合并竞价以增强竞争有效性;三是优化考核管理,取消未投产项目履约保函,缩短延期投产处罚周期,改为取消投资方下一年度竞价资格,并新增报价截止后自动封存机制以防控串通风险。细则标志着江西新能源电价市场化改革迈向常态化、精细化新阶段。
福建省于2026年正式启动新能源增量项目市场化竞价工作。本次竞价面向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已建成或计划建成并网、且未参与过同类机制的新能源项目(不含2025年1月27日前已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允许分布式项目委托代理参与。竞价不区分技术类型,总机制电量规模为83.6亿千瓦时,申报电价区间为160.0—390.0元/兆瓦时,申报充足率为125%,单个项目电量申报上限为90%,执行期为12年。此举旨在落实《福建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198字)
新疆电力公司于10月10日发布2027年下半年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预公告,明确面向2027年7—12月计划投产、且此前未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集中式与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开展竞价。参与主体包括新申报项目及前期未竞得电量但资质有效的存量项目;对已竞得2025或2026年度机制电量但延迟投产超6个月的项目,将取消其投资方未来3年内所有新能源项目的竞价资格,并作废当次入选结果。公告设严格投产履约约束:延迟不超过6个月的,仅失效对应时段电量;超期则直接取消资格。机制执行期为10年,期间项目可自愿退出,退出后不再享受机制电价。
本文报道了国家能源局召开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建设月度调度会的情况。会议通报了2026年1—8月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进展:可再生能源总装机达24.96亿千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60.8%;风光装机19.92亿千瓦,占比48.5%,其中光伏装机历史性超过煤电,成为第一大电源;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国总发电量41.6%。会议提出四项重点任务:加快推进新能源重大工程建设;健全新能源价格结算机制,特别强调由主管部门跟踪指导地方科学组织2027年增量项目竞价,并及时引导纠偏;着力解决电力消纳瓶颈,强化电网补强与市场机制创新;发挥新能源在稳投资、促增长中的作用,清理非技术性开发障碍。
2025年全球能源供应总量首次突破600艾焦,可再生能源成为非衰退期能源增量的最主要来源,其中太阳能贡献达71%;但化石燃料仍占全球能源供应总量的86%,且总能耗创历史新高。毕马威在“AI驱动能源技术变革与国际投融资论坛”上解读《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26》指出,太阳能发电量占比已首次超过风电、接近核电,标志能源系统正由“清洁能源补充化石能源”转向“清洁能源逐步替代化石能源”的结构性转变。与此同时,受国际环境、能源安全与需求压力影响,全球能源格局呈现分化与碎片化趋势,企业需重构区域化、韧性化的能源战略。论坛还强调AI与能源深度融合构建智能生态,中国智能电网技术正提升新能源消纳与多源协同能力,并探讨了中欧绿色投资、跨境价值链及新兴市场数字能源投融资等议题。(199字)
北京市发改委于2026年9月发布通知,正式启动2027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本次竞价覆盖集中式与分布式光伏、风电等各类新能源项目,实行“统一申报、统一出清”,不按项目类型区分。竞价主体为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全容量并网、未纳入过机制电价且自愿参与的项目,包括法人企业及自然人户用光伏业主。总机制电量规模为8.5亿千瓦时,申报电价上限为0.3598元/千瓦时(含税),执行期为12年。竞价采用价格优先的边际出清方式,按申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直至满足总量;若报价相同,则按比例分配剩余电量。申报、审核、出清及结果公示等环节均通过指定平台规范开展,并要求签订差价结算协议。(199字)
2026年浙江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充足率由120%下调至110%,2026年底启动新一轮竞价,入围门槛放宽,落选率降至约9%。本文深度解读政策调整逻辑、对分布式光伏影响、申报策略及风险提示,附首轮竞价结果与全国多省政策对比,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9月启动2027年新能源增量项目竞价工作,面向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全容量并网、且未纳入过电价机制的风电与光伏项目。本次竞价总电量规模为53.08亿千瓦时(风电39.56亿、光伏13.52亿),设定申报充足率下限140%、电价上下限分别为0.18—0.3元/千瓦时,执行期统一为12年。集中式与分布式项目分别设定了申报电量上限比例(60%和80%),并明确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边际阈值控制”规则出清。通知还对履约保函、申报要求、出清后资格管理及公示安排等作出系统规定,旨在规范推进新能源市场化电价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