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
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常态化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4〕6号)等文件要求,对通过国网新能源云平台申报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经国家电网初审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建〔2020〕5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
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2024〕97 号)中明确的补贴资金拨付原则和顺序,在收到财政部拨付款项后,对纳入补贴目录或清单且满足结算条件的各类项目进行及时、足额转付。具体情况
12月25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第4次、第5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转付情况的公告,合计下发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2523882万元。原文如下: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第4次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转付情况的公告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
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文件要求,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
12月4日,江苏发改委、江苏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电力市场交易工作的通知》,就明年全省电力市场交易部署给出有关要求。根据文件,优先组织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政策范围内的集中式
江苏省电力交易要求来看,集中式光伏要求的参与绿电交易电量为不超过900小时,2025年最新政策则要求非补贴光伏全部参与绿电交易,保量报价收购小时数为400小时。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自发自用项目每月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建〔2020〕5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