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计划使用256.4万元专项资金,实施牧区新能源光伏发电设备购置安装项目。资金来源包括2025—2026年中央及自治区多批次结余和新增财政资金共229.2万元,以及受益牧户自筹27.2万元;另从中央第二批资金中列支2万元作为项目管理费。项目主要为巴彦宝拉格、朝克乌拉、宝力根三个苏木及阿尔善宝拉格镇的牧户配套安装20千瓦光伏发电设备,旨在改善牧区能源供应条件。该计划已于2026年6月29日获市政府批复同意,并于7月2日至11日向社会公告,由锡林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文介绍《内蒙古现代能源经济发展蓝皮书》核心内容,聚焦内蒙古“十四五”期间以风光氢储为支柱的新能源发展实践。依托丰富风光资源,内蒙古加速推进风电、光伏、绿氢、储能全产业链布局,截至2025年末,新能源总装机超1.7亿千瓦,风电装机率先突破1亿千瓦,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达32%;建成2727万千瓦“沙戈荒”一体化项目,创新推广“光伏+生态治理”模式,实现能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协同;绿氢产能达8万吨,年产量首破1万吨,建成全国首个省级绿氢管道网络;新型储能装机达2026万千瓦,涵盖多技术路线,抽水蓄能项目有序推进;通过引进链主企业,基本贯通风光氢储全产业链,推动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十五五”期间将持续提升消纳能力、拓展绿电绿氢应用,强化新能源作为现代能源经济“新引擎”的支撑作用。(199字)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于2026年6月26日公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绿电园区增量配电网的配电区域划分方案。该配电区域位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新区,涵盖云谷片区全部区域及乳业片区部分区域,地理边界明确:北至云谷1路,南至盛乐北街,东至呼北高速,西至云谷纵1西路和云谷纵86路,总面积约73.15平方公里。划分严格依据园区总体规划,确保地块完整、边界清晰,避免与现有电网交叉供电或重复建设,符合国家《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相关规定。该方案由呼和浩特市发改委编制,公示期为2026年6月26日至7月27日,社会公众可在此期间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
2026年6月29日,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就《鄂尔多斯市新能源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草案聚焦新能源全产业链发展,明确规范项目开发管理,要求通过竞争性配置优选开发主体,严禁圈占资源和倒卖项目,并实行利益冲突回避制度。在建设布局上,重点支持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推广“光伏治沙”及农光、林光、牧光互补等生态复合利用模式;鼓励工业园区、嘎查村、矿区等场景的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建设,推动发电收益服务乡村振兴。氢能方面,支持风光制氢技术研发与示范,统筹布局加氢设施,推广氢燃料电池重卡、矿卡及公交应用,并推动绿氢与化工、冶金等传统产业融合。草案还涵盖生物质能、地热能开发,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升级及产业协同发展等内容。(198字)
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6月12日复函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原则同意其开展绿色电力证书(绿证)交易工作。此举旨在落实国务院《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文件明确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压实主体责任,依据现行绿证核发与交易规则,完善本地实施细则、升级技术平台,并尽快启动绿证交易试点;同时需统筹协调绿证交易与绿色电力交易机制衔接,确保绿证有效承载可再生能源环境属性的认定功能。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将负责试点期间的市场监管与业务指导,重大问题须及时上报。
内蒙古鄂托克旗正式启动2026年9万千瓦新能源项目优选工作,其中包含6万千瓦分散式风电和3万千瓦分布式光伏。该项目依据自治区及鄂尔多斯市能源主管部门最新政策文件要求组织实施,由旗能源局牵头、纪委监委派驻组监督、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服务。优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强调“因地制宜、就近接入、就地消纳”,鼓励与乡村振兴、产业园区、嘎查村、校园等零碳场景深度融合。申报企业须具备开发实力与良好信用,严格履行建设时限(光伏12个月内投产、风电18个月内投产),严禁倒卖指标。评审将综合评估企业资质、技术方案、前期进展、乡村振兴贡献及设备先进性等维度,择优确定开发主体,结果经旗政府确认后报市能源局复核批复。
呼伦贝尔市能源局于2026年6月22日发布公告,公布2026年第二批次分布式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申报方案评审服务机构比选结果,湖南科鑫电力设计有限公司被确定为中选单位。本次服务内容为对当批次分布式能源申报方案开展专业评审,服务覆盖呼伦贝尔市行政区域,须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评审费用按项目数量分档计价:评审1至5个项目为3.8万元,5至10个为5.8万元,超过10个则为8.8万元。评审工作于2026年6月22日上午10时由专门评审小组完成综合评定。公告通过呼伦贝尔市能源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199字)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于2026年5月30日正式启动2026年光伏治沙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旨在统筹推进新能源开发与沙漠生态治理。该项目严格依据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光伏治沙的政策要求,强调“建设与治理同步”——即光伏设施与沙化土地治理须同步设计、施工和验收。申报主体为具备投资实力、技术经验及良好信用记录的能源投资企业,支持单一企业或联合体参与;申报方须满足法人治理健全、资产优良、负债合理等资质条件,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申报材料需于2026年6月3日17:00前,经旗区能源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市能源局。此举标志着鄂尔多斯在“沙戈荒”地区探索可再生能源与生态修复协同发展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199字)
近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统筹指导下,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联合包钢集团、内蒙古交通集团、内蒙古交投集团、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等多家区属国企,共同出资12.25亿元组建内蒙古国金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国金新能”)。该企业由内蒙古蒙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专业化投资与日常运营。组建旨在盘活国有存量资产、放大国有资本杠杆效应,并加快区域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国金新能将依托内蒙古丰富的风光资源、现有能源产业基础及区位优势,整合各出资方在资本、产业和资源等方面的差异化优势,构建“资本引领、产业联动、资源整合、全域赋能”的新能源战略布局,推动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和国有资本优化布局,服务内蒙古经济高质量发展。(198字)
5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通辽市委书记孟宪东主持召开新能源企业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集思广益、凝聚共识,共同推动我市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