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时段电网保障容量需求。加强数据中心余热资源回收利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探索光热发电与风电、光伏发电联合运行,提升稳定供应水平。(五)虚拟电厂。围绕聚合分散电力资源、增强灵活调节能力、减小供电缺口
(电力司),电子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sunhe@nea.gov.cn。(二)试点评审。国家能源局制定试点评审工作方案,细化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根据评审
民营企业建设光热发电、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和可再生能源供暖等项目。此外,支持“沙戈荒”大基地根据市场需要自主应用一定规模的前沿技术光伏组件,助力民营企业技术创新。有序推动发展绿电直连模式,研究出台支持
能源企业要及时公开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输送能力、运行情况、价格标准等信息,为民营企业投资和经营决策提供公开透明的信息。依法监管整治违反市场规则、不正当竞争、行政不当干预等行为,依法查处滥用行政权力
绿证与自愿减排市场(以下简称CCER)协同,明确深远海海上风电和光热发电项目业主按有关规定自主选择绿证交易或参与CCER,避免重复获利。明确要求绿证纳入碳排放和碳足迹核算,要求推动建立绿证纳入行业碳排放
核算的制度规则、绿证纳入产品碳足迹核算基本方法与通用国家标准。(四)绿证走出去成果丰硕。一是加强绿证议题交流。将加强绿证合作纳入多双边合作的重点议题,大力宣介中国绿证政策及成效。在中欧能源技术创新合作
的绿电工厂、绿电园区等,鼓励其实现100%绿色电力消费。加快各类标准制定工作。推动绿证与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和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有效衔接。将绿色电力消费信息纳入上市企业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
绿色电力交易规模。加快提升以绿色电力和对应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为标的物的绿色电力交易规模,稳步推动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以及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
专项。接续实施可再生能源、煤炭、储能、氢能等四项重点研发计划。全球首台18兆瓦海上风电机组、300兆瓦压缩空气储能示范电站顺利并网,攻克了万米级特深井钻探技术瓶颈。推动能源法治和标准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协调推动
出台能源法,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修订和出台《供电营业规则》《电能质量管理办法》《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等18项部门规章。下达1200余项标准制修订计划,发布1000余项行业标准。坚持提升
新能源项目通过设备更新改造升级等方式提升竞争力,主动参与市场竞争。(2)机制电价,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不高于当地煤电基准价。(3)执行期限,按照现行相关政策保障期限确定。光热发电项目、已开展竞争性配置的
补贴标准按照原有规定执行。 十)做好跟踪评估。各地要密切跟踪市场价格波动、新能源发电成本和收益变化、终端用户电价水平等,认真评估改革对行业发展和企业经营等方面的影响,及时总结改革成效,优化政策实施,持续增强
)机制电价,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不高于当地煤电基准价。(3)执行期限,按照现行相关政策保障期限确定。光热发电项目、已开展竞争性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按照各地现行政策执行。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新能源增量
分摊费用,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新能源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享有财政补贴的新能源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内的补贴标准按照原有规定执行。(十)做好跟踪评估。各地要密切跟踪市场价格波动
。鼓励新能源项目通过设备更新改造升级等方式提升竞争力,主动参与市场竞争。(2)机制电价,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不高于当地煤电基准价。(3)执行期限,按照现行相关政策保障期限确定。光热发电项目、已开展
)机制电价,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不高于当地煤电基准价。(3)执行期限,按照现行相关政策保障期限确定。光热发电项目、已开展竞争性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按照各地现行政策执行。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新能源
增加。2023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57.2亿吨标准煤(预计2024年能源消费总量达59.7亿吨标准煤),居世界第一,但我国人均能源消费量仅为经合组织成员国的65%,美国的40%。“十五五”期间,我国
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充分发挥光热电站连续发电和灵活调峰能力,规模化布局大型光热电站,满足电力顶峰负荷需求,有力支撑新能源大基地电力外送。多储联调,提升能源电力系统弹性韧性。统筹多种类型储能系统建设,多时
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光热发电厂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规范等17项。原文如下: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2024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补充立项计划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5〕14号各有关单位:根据
1月2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达2024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补充立项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2024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补充立项计划包括沙漠、戈壁、荒漠外送基地电源配置技术经济规范、分布式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