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人民政府于2026年6月印发《敖汉旗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旨在规范辖区内村级及集中式光伏帮扶电站的收益使用与管理。办法明确,光伏帮扶收益属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须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支持脱贫户与监测户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小型公益事业建设、奖励补助与临时救助、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及集体经济发展等五类方向。文件严格划出“负面清单”,禁止将收益用于行政开支、福利发放、债务偿还、“简单分钱”等非生产性用途,并严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收益分配实行“村申报、乡镇审核、旗级审批”三级程序,村级须经“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可持续。(199字)
7月14日,宣威市人民政府与中煤(宣威)新能源有限公司、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西航投(云南)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推动宝山、大田坝、大桥、团结、梅子沟五个光伏发电项目集中落地。项目总装机容量56万千瓦,总投资19.6亿元,建成后年发电量预计达6.7亿千瓦时。依托宣威本地优越的光照条件和可利用的闲置荒山坡地资源,该项目旨在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优化区域能源结构,并助力当地新能源产业提质增效。(199字)
广东金叶新能源就肇庆石牌居委会97.92kW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开征集EPC总承包单位,采用BIPV棚式钢架安装,执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期60天。单瓦限价3.487元,报价截止7月17日17:30。要求电力施工总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许可证,接受联合体投标。
云南宣威市朱屯光伏发电项目(20MW)于7月16日启动第三次社会投资人公开招标,已列入云南省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清单。项目总投资约7000万元,由中标投资人全面负责从开发、建设到并网运营的全过程,包括前期立项、可研报批、勘察设计、施工建设、设备采购、并网接入及25年期运维管理等,并承担全部资金筹措责任,且须具备应对投资增加的保障能力。项目开发时限明确:投资人确定后1个月内完成备案,备案后2个月内开工(前期审批时间可顺延,最长不超过2个月),开工后8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1年内实现全容量并网。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开标时间为2026年8月6日。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7月6日公示了2026年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发电可开放容量信息。该公示旨在公开全市范围内分布式光伏项目可新增并网的电力容量限额,为拟建项目提供接入电网的前置参考依据。公示内容涵盖各区、县(市)的可开放容量数值,反映当地电网承载能力及消纳空间现状,是地方政府统筹新能源发展与电网安全运行的重要管理举措。此举延续了杭州对分布式光伏“先公示、后建设”的规范化管理机制,有助于引导投资主体科学选址、合理申报,避免因容量饱和导致并网受阻。公示数据将作为后续项目备案、电网接入申请等环节的关键依据之一。
锡林浩特市计划使用256.4万元专项资金,实施牧区新能源光伏发电设备购置安装项目。资金来源包括2025—2026年中央及自治区多批次结余和新增财政资金共229.2万元,以及受益牧户自筹27.2万元;另从中央第二批资金中列支2万元作为项目管理费。项目主要为巴彦宝拉格、朝克乌拉、宝力根三个苏木及阿尔善宝拉格镇的牧户配套安装20千瓦光伏发电设备,旨在改善牧区能源供应条件。该计划已于2026年6月29日获市政府批复同意,并于7月2日至11日向社会公告,由锡林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与监督。
绍兴市发改委于7月1日公示了2026年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全市共7个区、县(市)合计可开放容量为1745.81兆瓦(即1.7吉瓦)。其中,嵊州市和新昌县因电网接入压力较大,被列为黄色预警区域;其余5个地区均处于绿色预警状态,表明具备较好的并网条件和容量余量。该公示旨在为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主体提供容量指引,便于提前规划和申请并网。需注意的是,实际可开放容量可能随电网运行情况动态调整,最终以项目申请时的实时数据为准。
云南省普洱市于6月25日发布文山村270MW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公告,属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1.88亿元,要求开工后8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1年内实现全容量并网;若接入220kV镇沅变电站,则须在该变电站投运前完成并网。中标社会投资人须全额承担项目从资金筹措、招投标、建设管理到并网、运营及维护的全过程工作,并自行承担全部费用与风险。该项目旨在加快当地清洁能源开发,推动新能源项目建设落地。(198字)
江苏省13个地级市国网供电公司近日陆续公布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电网的可开放容量信息。此举旨在响应国家“双碳”目标和新能源发展政策,优化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管理,提升电网消纳能力。各市根据本地电网承载力、负荷特性及配网改造进度,动态评估并公开当前可接纳的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为项目投资方、开发商及农户提供透明、及时的接入指引。通知覆盖南京、苏州、常州等全部13个设区市,体现了全省统一部署、分级落实的新能源并网服务机制。该数据将定期更新,以支撑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并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深圳市住建局于2026年6月22日启动2026年度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和“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申报面向全市范围内拟建、在建或已建成的相关工程项目,旨在落实国家及深圳市关于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要求。申报主体为建设单位,第三方投资或已建成项目须联合投资方或运维单位共同申报。拟建、在建项目需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相关技术标准,并具备良好应用前景;已建成项目须完成竣工验收、正常投用且成效显著。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经形式审查与专家评审后,入选项目将被列为市级试点,并接受跟踪调研或参与推广活动。(19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