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中共龙岩市委、市政府发布的《关于构建具有龙岩特色的创新体系加快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系统部署了龙岩市未来十五年(至2035年)创新驱动发展的总体目标与重点任务。文件以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为遵循,聚焦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出构建“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研用结合的成果转化”“两创融合的现代化产业”“全域覆盖的数智赋能”“近悦远来的创新人才”“优质高效的创新生态”六大体系。核心举措包括:培育专精特新企业与高价值专利,攻关新材料、锂电新能源等关键技术;建设零碳园区、零碳工厂,布局光伏、抽水蓄能及新型储能项目;深化“沿海研发+老区制造”协作,推广“揭榜挂帅”“人工智能+”等机制;并配套强化人才引育、科技金融、知识产权保护等保障支撑。(199字)
泰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依托水厂沉淀池屋顶等闲置空间,稳步推进分布式光伏改造项目。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第三方专业公司负责投资、建设与运维,实现企业“零投入、专业化、长效化”绿色转型。施工全程严守安全生产和供水保障底线,通过错峰作业、闭环管控等措施,确保项目建设与正常供水同步进行,未影响市民用水。截至2026年8月,泉河、山口、徂汶三座水厂光伏系统全部并网运行,总装机容量1728.18千瓦,年均发电约219万度,可节约电费52.5万元,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1265吨、节约标准煤876吨。项目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显著提升水厂能源自给率,是该公司构建绿色供水体系、履行国企社会责任的重要实践。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150MW光伏发电项目于2026年9月14日完成竞争性磋商,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该项目总投资额为5.2亿元,建设规模为15万千瓦,投资经营期限为25年,选址位于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磋商活动由云南建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评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进行。成交结果于2026年9月15日至17日公示,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成交方需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与采购人——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签订投资开发协议。未中选供应商可按规定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99字)
《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温州市鹿城区为规范辖区内既有建筑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备案、建设、电网接入及运行管理而制定的系统性制度文件。办法依据国家及浙江省最新政策法规,明确区发改局为牵头主管部门,厘清住建、供电、应急、消防、综合执法及街镇等多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与协同监管机制。全文涵盖总则、适用范围、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运行管理等七章内容,重点对备案主体与程序、建筑合规性要求、屋顶安装高度与风貌管控、安全设施“三同时”、并网分类受理与技术标准、“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等新型调度要求、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责任及违规处置措施作出细化规定,旨在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落地。(198字)
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E区“光储充放检”一体化示范停车场项目入选国家五部门联合发布的智能光伏典型案例名单,系安徽省4个入选项目之一。该项目依托公共场地建设2900平方米光伏车棚,配套1044千瓦时储能系统及多类型充电桩(含2台400千瓦超充桩、6台60千瓦快充桩、20台7千瓦慢充桩)和330个非机动车充电位,实现车辆分区停放与安全充电。通过“削峰填谷”运行模式,2026年1—8月累计消纳绿电约57万千瓦时,节约电费28万元,减排二氧化碳373.5吨。项目由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市虚拟电厂公司承建,是该市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与分布式光伏融合发展的实践成果,后续将加快推广智能光伏、源网荷储等新技术应用,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199字)
本文为云南临沧市临翔区国有林场土地及附着物使用权公开招租公告。公告明确四宗标的:一号标的(27.4亩坚果种植用地)、二号标的(5000亩中药材种植林地)、三号与四号标的(合计148亩,专用于光伏项目建设)。所有标的均为国有农用地,权属清晰但尚未办理产权证,四至范围需现场确认。租赁期限分10年或20年,租金支付方式及递增规则依标的不同而异。承租用途严格限定,其中三、四号标的明确“仅限光伏开发”,不得挪作他用。招租采用网上竞价方式,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竞租人须符合资质、信用及保证金等要求,并接受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履约监管。(199字)
天长市工发供应链有限公司于近日发布2026年度光伏组件采购(二次)中标结果公告。该项目计划采购总计约40MWp的光伏组件设备,用于天长市本地项目,实行分批次供货,要求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当批交付。合同服务期为一年,或至累计供货量达40MWp时终止,以先到者为准。安徽天大新能源有限公司成为中标人,中标总金额为2904万元,折合单价0.724元/瓦。该采购旨在保障天长市相关光伏项目建设所需的组件供应,体现了地方国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推进新能源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实施路径。
浙江省玉环市发布《玉环市整市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方案》,正式启动整市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为原则,统筹屋顶分布式光伏与集中式光伏项目建设,重点覆盖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及农村住宅等各类可利用屋顶资源。目标到2028年底,全市新增光伏装机容量55万千瓦,推动光伏总装机容量突破150万千瓦,实现全域光伏规模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该方案还提出完善项目备案、并网接入、消纳保障和运维管理等配套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与政策支持,旨在将玉环打造为浙江省整县(市)光伏开发示范样板之一。
温州市发改委近日发布《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可靠、高效节能”的新型能源体系。方案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重、陆上与海上协同、源网协调与技术示范并举,提出到2028年全市新增光伏装机超240万千瓦的目标。其中,集中式光伏新增135万千瓦(含海上光伏48万千瓦),分布式光伏覆盖工业、建筑、农业、交通及公共机构五大领域,分别设定55万、15万、15万、10万和10万千瓦装机目标。方案还强调拓展绿电直连、整县推进、设备更新与组件综合利用等新模式,强化电网消纳能力、技术创新和全过程质量监管,以系统性举措支撑温州绿色低碳转型。(199字)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正式启动2026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批次开发主体优选工作。本次优选面向第一批次优选后剩余的分布式光伏指标,总规模为5万千瓦中未分配部分,不涉及分散式风电。优选由康巴什区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坚持公开竞争原则,重点考察申报企业的综合实力、技术方案合理性及建设保障措施等维度,依据评分排名确定推荐开发主体。申报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遵守信用、环保、土地、能耗等政策要求,承诺按期完成备案与投产(备案3个月内、投产12个月内),并接受全过程监管与数据报送。申报材料须于9月14日上午提交至康巴什区政府指定地点。(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