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协鑫集团董事长朱共山在2026绿色能源创新发展大会上的主旨致辞。文章围绕“绿能为擎,创享未来”主题,系统阐述绿色能源迈向主体化过程中的三大核心路径:一是行业治理升级,主张告别低价内卷,通过产能质效、技术能级和“含绿量”三维评价,强化成本监管与违法惩戒,推动产业回归价值本源;二是绿链贯通,强调绿电需释放多重价值(调节性、容量性、环境属性),加快电碳协同与市场机制创新,并科学体现煤电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保供与调节价值;三是全域智能,提出以AI赋能源网荷储算全环节,构建“绿电—绿算—绿产”价值链,推动能源服务商向全栈智能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跃迁。(198字)
本文围绕中国可再生能源由“补充能源”迈向“主体能源”的新阶段,聚焦绿色能源“用得好”这一核心命题展开论述。文章指出,随着装机规模扩大与成本下降,发展重心正从供给侧向消费侧延伸,关键转向解决“谁来用、在哪里用、为何愿用”的问题。这涉及场景创新、市场机制与政策体系的系统性协同。近年来,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算电协同等新模式加速落地,政策在消纳、核算、认证、考核等方面持续完善,但制度衔接、交易门槛与价值兑现仍待深化。产业竞争逻辑亦发生变化,理解用户、挖掘场景、创造可复制价值成为新竞争力。大会将于2026年9月在天津举办,旨在汇聚多方力量,从真实应用出发,探索规模化路径,推动绿色能源深度融入制造、交通、数字经济等广泛领域。(199字)
近日,特变电工新能源西安特变电工电力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与特变电工西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双双荣获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这是两家单位第四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彰显其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及自主知识产权建设领域的扎实积淀,持续获得国家权威层面的认可与肯定。特变电工新能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院副总经理常贤军表示,此次四次蝉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对团队科创实力的有力佐证。
新能源从“补充能源”正式迈入“主力电源”行列,一个以新能源为核心主体的能源新时代已然到来。侯金龙强调,“高比例新能源并网的稳定性,已成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核心挑战。”“构网技术”正是破解这一核心难题的关键。从“补充”到“主导”,新能源身份的转变,不仅是一个阶段的结束,更是一个以技术协同应对系统挑战、以生态共赢开拓产业新蓝海的崭新开端。
11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615号建议的答复》,国家能源局在答复中就“关于引导分布式电源、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等以聚合方式参与市场,公平承担系统调节责任和成本”的建议,表示将加快落实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各地尽快制定配套政策,完善适应新能源特性的市场机制设计,健全分布式电源、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等新型经营主体市场参与方式,更好地适应新型电力系统需求。
9月22日,随着B2-0760光伏平台顺利摘钩,由三航局实施的国家能源集团国华HG14海上光伏项目939个光伏平台主体顺利完工,为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奠定了坚实基础。三航局负责的施工内容主要包括3964根钢管桩制作及基础施工、939个光伏平台制作及吊装、85.3千米海底电缆敷设等。此次主体完工,充分展现了三航局坚定服务国家“双碳”战略的责任担当,有力彰显了三航局在“全绿色”业务上的综合实力与领先水平。
9月23日,青海省能源局发布公告,就《青海省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项目并网投运前,项目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买卖项目开发权,严禁变更开发主体,不得擅自变更建设规模及内容。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青海省行政区域内新能源和新型储能项目的规划、年度电力行业开发建设方案、核准备案、建设实施、并网接入、竣工验收及运行管理等,本办法所指的新能源项目包含风电、光伏和光热。
呼伦贝尔能源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防沙治沙和光伏一体化”项目优选拟投资合作主体评审结果的公示
8月1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发布关于提升广东省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的通知,其中提到,明确涉网安全管理范围。应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的并网主体包括海上风电、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全部新能源,以及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全部新型并网主体。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的并网主体均应服从调度统一指挥,按照电力调度机构有关要求加强涉网安全管理。
增量项目机制竞价。2025年10月份开展增量项目的首次竞价,竞价主体范围为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底全容量并网的集中式、分布式新能源项目(不含已明确电价的竞争性配置项目)。往后每年10月
。为引导新能源充分竞争,竞价时设置申报充足率下限。价格出清前开展申报充足率检测,当竞价主体申报电量规模无法满足申报充足率下限要求时,竞价电量总规模自动缩减,直至满足申报充足率要求。申报充足率=∑该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