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开发利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化石能源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等。推动清洁低碳能源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开展市场化投融资,研究将清洁低碳能源项目纳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范围。将符合条件
交易”平台构建绿电溯源认证体系,为用电企业提供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推动各类社会组织采信认证结果。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体现绿色电力在交易组织、电网调度等方面的优先地位。在零碳产业园区开展绿色电力交易,支持
投资的吸引力。常态化推介对民间资本有吸引力的项目。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投向有利于国计民生领域
清远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局负责)45.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支持保险资金通过债权计划、股权计划、公募REITs等多种方式,投资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清远银保监分局、市发展改革
应用示范,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碳建筑试点示范。推动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将节能环保要求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推进绿色农房建设,稳步提升新建农房节能标准。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组织开展
,引导上中下游各主体、产供销各环节加快绿色化发展,打造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供应链。组织相关行业龙头企业创建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争创国家绿色供应链试点。积极开展绿色供应链区域合作,推广应用绿色
民间投资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做好协调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参与,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与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推广运用政府和
发展。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按照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的通知》要求,积极申报创建内外贸一体化国家试点。
26.引导促进汽车、家电消费。全面落实国家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政策
、电价制定等领域进行政策改革试点。鼓励新能源基础设施采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或者专项债等方式进行融资。(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深圳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
,推动智能电网与电动汽车能量和信息双向互动。试点开展一批多能互补综合能源项目,以应用示范促进综合能源服务跨越式发展。
(四)开放合作程度进一步加深。在新能源供应、新能源技术与装备、绿色投融资等方面与
绿色债券、绿色信贷对新能源项目的支持力度。研究探索将新能源项目纳入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支持范围。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新能源项目温室气体核证减排量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进行配额清缴抵销。
,开展新能源电力直供电试点,提高终端用能的新能源电力比重。推动太阳能与建筑深度融合发展。完善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体系,壮大光伏电力生产型消费者群体。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
健康发展。
二、优化完善存量资产盘活方式
(四)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推荐、审核效率,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REITs项目发行上市。对于在维护
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强化民生保障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的项目,在满足发行要求、符合市场预期、确保风险可控等前提下,可进一步灵活合理确定运营年限、收益集中度等要求。建立健全扩募机制,探索建立多层次基础设施REITs
排贡献度高的能源项目予以支持,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重大清洁低碳能源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同时发挥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引领作用。另一方面,完善能源绿色低碳
协调,加快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用能权交易市场、绿色电力交易市场。完善有利于可再生能源优先利用的电力交易机制,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鼓励新能源发电主体与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等签订长期购售电协议。支持
、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省发改委关于开展2022年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精神,根据市委
光伏开发试点为抓手,紧扣分布式智慧型场景化发展要点,充分挖掘光伏发电资源,加快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推动全市光伏装机容量大幅增长、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持续提升,为构建清洁低碳的能源消费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环节机器换人达到50%。(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33. 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引导有关企业积极参与申报
基础设施REITs项目。加强交通、能源、生态环保、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领域效益好、市场接受度高的项目策划储备。(自治区国资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能源局、内蒙古证监局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