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市场建设。银行保险机构要积极支持国家和区域碳交易市场建设,完善配套金融服务。围绕企业碳配额或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稳妥有序开展碳金融相关业务。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保险机构充分运用企业碳账户、个人
价格保险,创新发展碳排放权交易保险等碳保险,丰富绿色保险产品体系。积极运用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工具,为客户提供综合化绿色金融产品方案。银行保险机构要有序拓展绿色消费业务,支持企业和个人购买、消费绿色低碳产品
。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推进兴文县、筠连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高县创建省级生态县。持续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建设全市森林碳储数据库,加快实现CCER碳汇交易
可再生能源纳入城镇规划、建设、更新和改造;在农村地区积极发展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加快建设微电网。充分发挥“虚拟电厂”效用,拓展电力辅助和电力交易服务能力。加快绿电组网二期等建设,引入周边邻近市州风水光绿电
权重核算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将消纳责任压实分解到重点用能单位。落实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做好跨省交易绿证核算,推动绿证纳入碳排放核算和碳足迹管理。建立健全绿证与CCER市场衔接机制,目前我局已与
生态环境部实现信息互通,后续将加快推进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与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系统(CCER)的信息互通共享。四是提升我国绿证国际影响。大力推动我国绿证与有关国际组织、国家绿色消费、碳减排体系衔接,培育具有
国家能源局负责核发,通过登录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或扫描二维码即可准确追溯绿证相关信息,保障了绿证全生命周期数据真实可靠、防篡改、可追溯,同时与CCER互通深远海海上风电和光热发电项目信息,确保环境权益唯一性。
和交易情况作简要介绍。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以来,不断完善绿证核发政策体系,健全绿证核发工作机制,建设并升级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推动绿证与碳市场等政策有效衔接,使得绿证核发职责分工更加明确,核发机制更加
自愿减排项目设计、实施、审定和减排量核算、核查工作,我们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CCER—07
关于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CCER—07—001—V01)》的通知为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鼓励更广泛的行业、企业自愿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规范全国温室气体
自愿认定评估需求的用能主体,免费开展绿电消费自愿认定评估服务。三、自愿认定评估支撑。请各盟市发改负责部门通知辖区内具有申请意愿的用能主体;请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为用能主体提供认定凭据,并配合做好核对
市发展改革部门,第三方评估机构,电网企业和电力交易机构,具有绿电消费认定需求的重点用能企业、园区和公共机构。绿电消费认定以数量匹配、周期一致准则开展,即:实际消费可再生能源电量和持有绿证对应的
,相应在碳排放配额总量中予以等量核减,不再进行分配、登记或者交易。同时,重点排放单位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抵销碳排放配额的清缴。用于抵销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不得
为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和保障配额清缴履约,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陕西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施细则
。做大做强碳服务,建设完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CCER)交易市场,逐步丰富产品种类、拓展交易主体参与范围。持续完善本市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推动应用区块链技术提升碳排放数据真实可信水平。建立完善本市碳排放
美丽中国建设。支持符合清洁能源等条件的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合规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产品。发挥碳市场作用。在稳步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逐步丰富交易品种、交易主体和交易方式的同时,充分利用
碳排放配额清缴。2024年1月22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后登记的CCER可用于抵销2023、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抵销程序见附件4)。对第一个履约周期出于履约目的已注销但实际未用于抵销
调整、履约通知书发放、CCER抵销等相关工作。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统筹做好配额交易及配额清缴相关协调工作,建立工作调度机制,有序推动重点排放单位按时足额履约和完成配额结转。(二)严格数据审核。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