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化德县拟建45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分两期实施,总投资约18.92亿元。项目位于化德县七号镇与白音特拉乡,由内蒙古山河化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工期17个月,含1个月筹建期。一期工程装机22.5万千瓦(风电15万千瓦、光伏7.5万千瓦),配套3.375万千瓦/5小时储能、220千伏升压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等;二期规模相同,共享一期升压站及管控平台,不再重复建设。风电与光伏场址均与配套负荷项目同步建设,确保源网荷储协同运行。一期计划2027年4月开工,同年11月底具备发电条件;二期2027年10月开工,2028年7月底全部机组投产。(199字)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150MW光伏发电项目于2026年9月14日完成竞争性磋商,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该项目总投资额为5.2亿元,建设规模为15万千瓦,投资经营期限为25年,选址位于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磋商活动由云南建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评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进行。成交结果于2026年9月15日至17日公示,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成交方需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与采购人——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签订投资开发协议。未中选供应商可按规定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99字)
中广核新能源在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推进南庄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建设,该项目总装机容量约150MW,分为Ⅰ、Ⅱ两个PC总承包标段。其中,Ⅰ标段含13个光伏子方阵及220千伏升压站,额定容量57.5MW,已于9月12日开工;Ⅱ标段涵盖29个光伏子方阵,额定容量92.48MW、安装容量115.716MW,于9月14日正式开工。两标段分别由水电十四局和云南建投安装公司中标承建:Ⅰ标段中标价9654.11万元(单价1.68元/W),Ⅱ标段中标价12840.62万元(单价1.39元/W)。项目整体是中广核在云南清洁能源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广核铜梁150MW光伏项目位于重庆市铜梁区维新镇与高楼镇,总占地3800亩,是重庆市及铜梁区重点新能源工程,由重庆广铜新能源有限公司全额投资建设。项目规划建设1座110kV升压站、6条集电线路和61个光伏发电方阵,升压站已完工并通过全部调试,具备带电运行条件;光伏片区正加紧开展设备消缺与收尾施工。项目计划于2023年10月底并网发电,接入国网龙兴110kV变电站。投运后年均发电量约1.8亿千瓦时,将显著提升铜梁区清洁能源供给能力,减少传统能源消耗,支撑当地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建设,并促进生态保护与绿色经济协同发展。(198字)
贵州安顺市平坝区拟建羊昌龙潭光伏电站项目,已由当地生态环境局受理环评文件。该项目位于平坝区白云镇及羊昌布依族苗族乡,总投资约6.23亿元,总占地近2000亩,规划装机容量150MW,实际安装容量202.86MWp,拟采用32.2万块630Wp N型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项目以“农光互补”为开发模式,兼顾光伏发电与农业种植功能,施工周期为12个月。建设单位为贵州能源集团平坝新能源有限公司。该公示标志着项目进入环评审批关键环节,是贵州省推动可再生能源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的具体实践之一。(199字)
8月17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官网公示,河北华电廊坊安次东沽港150MW光伏项目正式获批建设用地。该项目位于廊坊市安次区东沽港镇,由华电(廊坊安次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5.2亿元。获批用地面积为0.9952公顷,全部为集体农用地,不含耕地,以出让方式供应。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50兆瓦光伏发电系统、一座220千伏升压站(含综合楼、电气预制舱、GIS设备、主变压器等)以及18兆瓦/36兆瓦时储能系统;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技术路线。整体建设工期为12个月。
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正式启动哈里150MW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该项目总投资约5.4亿元,建成后年发电量预计达2.1亿千瓦时。采用“建设—运营”模式,由中选投资主体全面负责前期审批、勘察设计、投融资、建设实施及25年全周期运营管理,并承担全部资金筹措及合规手续办理费用,包括用地、环评、水保、接入系统等十余项专项评估与报批。项目建设须在中选并备案后2个月内开工(前期手续时间可豁免最多2个月),开工后8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1年内实现全容量并网;逾期未开工或未按期建成的,将被收回开发权。经营期满后,开发权由县政府收回并重新组织配置。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于8月17日正式批复同意河北华电廊坊安次东沽港150兆瓦光伏项目建设用地申请。该批复明确,批准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共计0.9952公顷,不涉及耕地;土地将以出让方式供应,专项用于该项目的建设实施。项目位于廊坊市安次区东沽港区域,属大型地面光伏电站,建成后将提升当地清洁能源供给能力。此次用地获批标志着项目前期关键审批环节完成,为后续开工建设奠定基础。批复依据国家及河北省关于能源项目用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强调依法依规保障可再生能源发展所需合理用地需求。
文章介绍了西藏那曲市比如县伯托150MW光储电站的建设与运营实践,重点呈现其“光伏+牧业”融合发展的创新模式。该电站分两期建成,总占地超3100亩,海拔4400米,克服高寒、大风、强紫外线等自然挑战,通过抬高光伏支架(1.8米)、保留放牧通道、保护原生植被等方式,实现板上发电、板下放牧的共生格局。项目有效缓解牧民初期对草场破坏的担忧,并改善局部小气候,促进牧草生长。建设期带动当地务工收入超1120万元;运营期提供稳定就业岗位,并推行草场入股分红机制,五年预计分红860万元,人均近万元。投运以来累计发电1.92亿度,相当于节约标准煤5.76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5万吨,成为西藏清洁能源开发与牧区振兴协同推进的典型范例。(199字)
本文报道了新疆塔城托里县16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七标段的招标进展。此前,该标段因原中标单位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签施工合同,且擅自将核心施工环节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构成非法分包,被宣布废标。8月3日,该项目重新启动招标并公示中标候选人。本次招标规模为15万千瓦(不含升压站),三家候选单位均报出相同单价——2.8元/瓦。公告未披露具体中标单位名称及后续签约情况,仅明确了统一的中标价格及项目基本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