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设施提供便利条件。
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和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应当应用一种以上可再生能源或者采用低能耗建筑技术。建设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阶段审批时,应当将
公共建筑和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应当应用一种以上可再生能源或者采用低能耗建筑技术。建设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在绿色建筑扶持方面,对应用太阳能、浅层
、施工许可、竣工验收阶段审批时,应当将装配式建造技术、低能耗建筑技术、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等绿色建造技术以及绿色建筑相关要求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各审批阶段的各环节。
第二十条【建设要求】项目设计、施工图
之日起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预计工期28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2月19日,计划完工日期:2021年11月30日。
(2)节点工期:
2021年3月15日前,桩基开始施工;
2021年5
、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及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承包内容:
1)工程设计:光伏发电场区(包含临水、临电、临电转永久电源、围栏、道路等)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
,为全方位评估现代能源经济发展成效提供有力支撑。成立了内蒙古现代能源经济研究院,开展了能源数字化转型、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智能电网、储能、核能等一系列规划和政策研究,为更好服务现代能源经济
,先后办理了纳林河二号等5处煤矿采矿证(产能合计3200万吨/年),批复了白音华四号等4处煤矿用地手续(产能合计1720万吨/年),批复了吉林郭勒二号煤矿安全设施设计和中天合创门克庆等10处煤矿竣工验收
、主变外)、运输、现场保管及发放、二次倒运、安装、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
总价款中直接扣除)、临时用地、1:500地形测绘、地勘报告、测绘及勘测定界、勘察设计、消防报建及验收、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配合发包人完成电力质监注册、负责电力质监各阶段验收,组织协调并网验收(完成
测试、系统调试、整套试运、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证办理、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建设期工程
保险;工程验收(含水保、安全设施、环保、消防、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等各项专项验收、档案竣工移交、验收和竣工验收)、审计配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从项目建设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的所有审批手续(不含项目备案
移交、验收和竣工验收)、审计配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从项目建设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的所有审批手续(不含项目备案、土地预审、地灾评估、洪评、水保批复、环评批复、社稳批复、安全预评价、职业卫生)。本工程
)企业(含简易流程)证书到期,企业主动按照规范流程(全流程)开展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重新认定,取得清洁生产优秀企业称号的,给予5万元奖励,取得清洁生产企业称号的,给予2.5万元奖励。通过市级审核又
,应将所获扶持金予以退回。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或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将根据实施情况予以评估修订。原《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穗埔府办〔2017〕21号)同时废止。
,其中,三星级设计标识奖励10元/平方米、运行标识40元/平方米,单一项目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通过自治区验收评估的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按照1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一项目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国家和自治区认定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化示范基地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全容量并网等全部工作。
除不可抗力外,项目工期不因合同签订生效、预付款支付、前期实施准备、场地交付条件、技术方案变更、法定假期等任何原因而延后。
项目全容量并网后,消缺整改及竣工(预)验收准备等
事项原则上不计入工期考核,除非出现重大事故或意外;项目完工日由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预)验收会上予以宣布并作为工期考核依据。
中标人(EPC总包单位)在消缺整改完成并取得《竣工验收内部审批单》合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