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收费政策。按照体现公益性要求,研究制定国家公园价格政策,加快建立健全自然资源、风景名胜、历史遗迹等景区门票科学定价规则。 (七)建立健全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科学界定财政补贴、使用者付费边界,综合考虑
制定国家公园价格政策,加快建立健全自然资源、风景名胜、历史遗迹等景区门票科学定价规则。(七)建立健全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科学界定财政补贴、使用者付费边界,综合考虑成本变化、服务质量、社会承受能力,依法
要求,研究制定国家公园价格政策,加快建立健全自然资源、风景名胜、历史遗迹等景区门票科学定价规则。 (七)建立健全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科学界定财政补贴、使用者付费边界,综合考虑成本变化、服务质量、社会承受能力
用地等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明晰产权、保护权益,为旅游业发展提供必要的产权保障和融资条件。9.建立部门共同监管机制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旅游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和使用管理应同时符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及其他相关区域保护发展建设等规划,不符合的,不得批准用地和供地。新供旅游项目用地,将环保设施建设、建筑材料使用、建筑风格协调等要求纳入土地供应前置条件的,提出
红线区。(2)结合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林等建设,风电、光伏发电等产业空间布局优化调整坚持把增强生态服务功能放在第一位,严控开发强度,保护地质环境
声、消声、吸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5、构建绿色生态空间,提高环境承载力 (1)合理划定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严控用地规模,确保企业远离生态红线区。 (2)结合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
,有序退出过剩产能,特别是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重叠的煤矿要依法关闭退出。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政府组织、中央支持、分类处置”的原则,将化解过剩产能与结构调整、转型
小水电开发,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生态功能区内禁止新建水电项目,严格水电建设程序管理和运行监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减少对库区周边建筑物危害;确保生态流量的下泄,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到2020年
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要求,严控煤炭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产能,有序退出过剩产能,特别是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重叠的
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控制小水电开发,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生态功能区内禁止新建水电项目,严格水电建设程序管理和运行监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减少对库区周边建筑物危害;确保生态流量的下泄,保护河道
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产能,有序退出过剩产能,特别是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重叠的煤矿要依法关闭退出。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政府组织、中央支持、分类
。加强水电资源开发的规划管理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控制小水电开发,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生态功能区内禁止新建水电项目,严格水电建设程序管理和运行监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减少对库区周边建筑物
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要求,严控煤炭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产能,有序退出过剩产能,特别是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
研究论证玉门、肃南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及时启动建设。加强水电资源开发的规划管理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控制小水电开发,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生态功能区内禁止新建水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