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业主:通辽通发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20%自筹,80%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机电工程
招标编号:日升电力施招【2019】16号
一、招标条件
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人 )作为东方日升芮城县西陌15万千瓦光伏电站示范项目工程EPC总承包(以下简称 本项目
)的招标人已具备预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预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竞标人资格要求的竞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竞标。本项目经东方日升集团投委会通过,备案完成,则本次招标生效
,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设计资质,或具有
受江门梁氏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江门梁氏能源有限公司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DZGJL-CGZB-2019019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门梁氏能源有限公司EPC总承包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03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规模:
序号 项目名称 地点 组件规格
的实施经验和能力(投标时须提供已完工项目的合同及验收资料复印件)。
(五)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a)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d)设计分包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再分包或转让。
(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林市横山区陈大梁村等5个贫困村光伏电站工程已由横山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2019-610823-44-03-043167、043157、043165、043164
、043162等5个文件备案确认,招标实施方案已由 横山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 横政发科发【2019】175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项目业主
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满足四级及以上电力承装(修、试)电力许可证.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至少具有2名有资质的专职安全员。运行人员,必须经过上岗考试和行业审批手续,方可担任正式值班工作;
3.5近3年内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验收完成并整改后,检测方需二次进场复核整改情况
4、项目地点:采购单位指定。
5、项目预算:27.00万元。
6、评估验收工期:合同签订后 30个日历日。
二、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符合
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柞水县发改局委托,对该局光伏电站评估验收项目采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内容及说明:
1、项目名称:柞水县光伏电站
合同名称:大连普兰店乐甲乡100MW网源友好型风电场示范项目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设备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WX2019-1709
招 标 人:大连东方国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买 方:大连东方国顺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受大连东方国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大连普兰店乐甲乡100MW网源友好型风电场示范项目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