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建立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公示和审批、补助资金拨付、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等制度,积极鼓励工程项目申报示范项目,通过示范项目的引领作用和奖补资金撬动作用,大力提高了社会主体的应用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
。同时,积极与技术依托单位安徽建工学院建筑节能研究院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与项目能效测评单位加强对接和工作衔接,全方位为项目申报、工程建设、能效测评、资料整理等提供技术咨询、指导和服务。定期开展对在建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1、项目已完成备案并提供备案证,且项目申报主体与备案的投资主体必须一致。2、企业出具的承诺函(密封并加盖企业骑缝章,附件2)。3、企业提供的项目已建成并网(需提供电网公司出具的
并网验收证明材料和我局出具的并网运行批复文件)或已实质性开工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由项目所在市、州、县(市)发改(能源)部门审核盖章确认。4、单个项目申报追加规模不超过3万千瓦(已并网未获规模指标和已获部分
参与申报。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
1、项目已完成备案并提供备案证,且项目申报主体与备案的投资主体必须一致。
2、企业出具的承诺函(密封并加盖企业骑缝章,附件2)。
3、企业提供的项目已建成并网
(需提供电网公司出具的并网验收证明材料和我局出具的并网运行批复文件)或已实质性开工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由项目所在市、州、县(市)发改(能源)部门审核盖章确认。
4、单个项目申报追加规模不超过3万千瓦(已
、建设进度、组件购置、企业投资能力以及多能互补效果等。四、我局将组织专家按照竞争性分配方案对申报项目进行打分排序,并经省能源局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确定增补规模内项目。根据国家文件精神,项目申报单位需充分考虑
光伏发电成本降低实际情况,严格控制项目申报上网电价上限,对明显高于平均水平的项目不予认可。五、淳安等29县光伏小康工程中的地面村级电站和地面集中式电站,一并按照国家能源局下达我省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
: 一、项目申报范围 2016年12月31日前确定能够并网,或者目前已实质性开工确保2017年6月30日前按备案规模全额建成并网(以电网企业并网验收日期准)的项目。 二、配置规模及方式 配置
,项目申报单位需充分考虑光伏发电成本降低实际情况,严格控制项目申报上网电价上限,对明显高于平均水平的项目不予认可。
五、淳安等29县光伏小康工程中的地面村级电站和地面集中式电站,一并按照国家能源局
通知》(浙发改能源〔2016〕513号)有关规定执行。
各设区市或县(市、区)发改部门务必于12月29日中午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至省能源局,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王国庆,0571-87051712;刘
、能源局(办)负责组织区内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全省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计划。参与申报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的企业须正式向项目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函、《光伏电站实施方案》、《光伏电站建设投资承诺书》及相关支持
本方案要求,对企业报送的实施方案等材料进行初步合格性评审,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汇总填报《2016年光伏电站参选项目推荐信息汇总表》,该表与项目申报材料一并上报省能源局。申报项目原则上仅限位于预警结果为绿色的
目前已经实质性开工且确保2017年6月30日前建成并网、尚未纳入国家建设规模的光伏电站项目(以电网企业并网验收日期为准)。考虑到我省土地资源、电网接入及消纳、国家分配规模等因素,单个项目申报的建设规模
项目汇总后上报国家能源局。四、有关要求1、各市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做好工作的组织实施。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把项目申报关口,确保项目真实可靠,未实质性开工或2017年6月30
开工且确保2017年6月30日前建成并网、尚未纳入国家建设规模的光伏电站项目(以电网企业并网验收日期为准)。考虑到我省土地资源、电网接入及消纳、国家分配规模等因素,单个项目申报的建设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
后上报国家能源局。四、有关要求1、各市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做好工作的组织实施。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把项目申报关口,确保项目真实可靠,未实质性开工或2017年6月30日以前不能并网
、建设进度、组件购置、企业投资能力以及多能互补效果等。四、我局将组织专家按照竞争性分配方案对申报项目进行打分排序,并经省能源局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确定增补规模内项目。根据国家文件精神,项目申报单位需充分考虑
光伏发电成本降低实际情况,严格控制项目申报上网电价上限,对明显高于平均水平的项目不予认可。五、淳安等29县光伏小康工程中的地面村级电站和地面集中式电站,一并按照国家能源局下达我省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