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布《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实施细则》。根据文件要求,严禁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Ⅰ级保护林地和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严禁光伏方阵用地
占用耕地。鼓励利用沙漠、戈壁、荒漠等未利用地建设大型光伏基地;鼓励利用油田、气田以及采煤沉陷区等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光伏基地。对依法取得的露天矿排土场建设用地,经复垦验收合格后,可将非耕地区域用于光伏发电项目
净空的柔性支架技术,有效节约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项目“渔光一体”光伏电站占地约1302亩,平均每兆瓦用地仅13亩。若项目采用传统固定支架,以15度倾角,双面双玻440瓦的组件,装机容量仅能达到71兆瓦
项目用地。探索利用退役火电机组既有厂址、输变电设施等建设新型储能电站。在既有场地建设新型储能电站的,简化优化规划选址手续。优先保障新型储能电站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各地市在符合行业标准条件下,优化新型储能
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消防等部门和电网企业统筹确定属地新型储能建设需求,以及项目技术、用地、安全、并网等条件,制定新型储能电站年度建设计划(不包括用户侧储能)并推动实施,根据情况变化适时滚动
)强化要素保障。对列入年度计划、独立占地的新型储能电站,按公用设施优先安排项目用地。探索利用退役火电机组既有厂址、输变电设施等建设新型储能电站。在既有场地建设新型储能电站的,简化优化规划选址手续。优先保障
实行属地备案管理。各地市能源主管部门根据省新型储能电站规划,会同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消防等部门和电网企业统筹确定属地新型储能建设需求,以及项目技术、用地、安全、并网等条件,制定
。三期在狮子山高新区区域内另行选址约300亩地块。本项目用地具体位置、详细界址及实际面积以铜陵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为准。此外,聆达集团与铜陵狮子山高新区管委会协调的有关基金共同出资新设立项目
自然资源部近日发布公告,《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指标》)已通过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自今年8月1日起实施。自然资源部制定发布该行业标准,旨在规范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指标》规定了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的
政策体系,实施备案制,简化用地审批纳规程序;在商业模式上,使项目开发与各地利益深度绑定。海上风能资源是沿海省份的优质资产,但目前海上风电开发仍面临诸多制约因素。与会代表建议,国家和各沿海省市应加
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实施备案制,简化用地审批纳规程序;在商业模式上,使项目开发与各地利益深度绑定。海上风能资源是沿海省份的优质资产,但目前海上风电开发仍面临诸多制约因素。与会代表建议,国家
管理范围。同时,考虑到河南省土地资源紧张的实际状况,涉及用地的光伏发电项目,须按照河南省《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实施意见》(豫自然资发〔2022〕25 号)落实用地条件,使用未
前期工作。重点聚焦民间投资项目前期、工程建设,用好上海建设工程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最新成果,把受到企业欢迎的“桩基先行”、“多测合一”、项目用地清单制等改革措施进一步落实落地,推进实施“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等
金融支持,加强用地、用林、用海、能耗、环评等要素保障。(三)强化项目建设。优化投资结构,加强项目储备,有序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的循环持续发展态势,力争更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