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需求、项目建设条件、项目前期工作、投资主体意愿、各市推荐等情况,并充分考虑新型储能技术路线多元、应用场景多元的要求择优选取。首批示范项目12个(详见附件),总规模162万千瓦/364万千
瓦时,优先列入自治区新型储能发展“十四五”规划。今后根据电力系统发展、后续项目前期工作和首批示范项目建设运营等情况另行确定后续示范项目。二、示范项目建设要求(一)建设进度要求。首批试范项目要在通知印发之日起
领域增量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推进新能源项目、普通市场化并网项目。(一)统筹推进保障性并网项目一是加快实施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按照国家关于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要求,在
实施第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的同时,开工建设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项目业主签订项目利用率承诺书后,在落实不涉及生态红线、就近就网就负荷消纳、依托已有输配电线路等要素基础上,开工建设项目7个
支持政策。其他方面,因地制宜规划发展生物质能,积极推进沼气发电项目建设,统筹布局垃圾焚烧电站项目。因地制宜加强水能利用,科学推进抽水蓄能开发。大力推进光热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非电化利用
,加快推动氢能研究与推广应用。力争到2025年底全省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达到300万千瓦。围绕太阳能光伏、智能电网、氢能、储能、零碳工业流程再造技术等领域,加快实施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加快推进重大
政策支持力度,加强风险防范,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回收资金优先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项目建设,推动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二)重点领域。一是重点盘活交通、水利、清洁能源
、投资需求强、存量规模大、资产质量好的地方积极盘活存量资产,筹集建设资金,支持新项目建设,牢牢守住风险底线。二是推动地方政府债务率较高、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的地方加快盘活存量资产,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
13.16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4.82亿元;在建光伏项目6项,装机规模33.3万千瓦,计划投资22.06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12.39亿元。二、玉溪市新能源项目建设情况(一)在建项目持续推进。全市在建元江塘
文件,科学合理布局、规范开发行为、实现高效开发,提高玉溪市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的综合效益和效率。三、下步工作措施(一)项目建设方面:一是围绕2022年全市能源投资60亿元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抓项目,加快在建
,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明确的任务分工抓紧制定实施计划,加强地区、部门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二)强化要素保障。各有关部门对电力支撑行动相关项目细化工作流程
,落实工作责任,简化相关手续的办理流程,优化能源建设、用电报装及电力接入工程审批程序。按照依法依规、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的原则,开辟绿色通道、实施并行办理,加大用地、用林、用水等要素的保障供给力度,持续优化建设
土地流转价格。四、申报流程(一)项目申报。有项目建设需求的企业,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县发改委汇总后向资规、林业、农业、工信等部门及属地乡镇征求意见。对相关条件均具备的前提下,将作为参与遴选备选项目。(二
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总体要求,进一步推动澄迈县集中式光伏发电的高质量发展,根据县发改委、县资规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科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扶持政策,鼓励企业研发地热能梯级综合利用技术,开展地热示范项目建设。 鼓励光伏、风电开发建设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文件还指出,支持农村地区积极推动屋顶光伏、农光互补等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
、盐碱地、荒山荒坡等区域建设大型光伏基地,鼓励光伏发电与建筑、交通、农业等产业和设施协同发展。 建立完善地热能开发利用政策体系,规范管理流程,鼓励大同、 太原、忻州、临汾、运城等地热能资源丰富的地区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同时,强化建设管控。建立电力项目建设承诺制,经核准在建和新增的火电、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电力项目承诺开工及建成投产发电日期,保障性火电要签订“项目所在市州政府、项目投资主体
、电网企业”三方目标责任状。对逾期项目实施扣除违约金、纳入失信企业名单等惩罚措施。对事关电力保供的重点项目实施按月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委派专人进驻现场协调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按期投运
,引导未达到基准水平的存量和在建项目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实施改造升级。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推广富氧强化熔炼、熟料烧成系统优化、高效精馏系统等节能技术,鼓励长流程炼钢厂通过就地改造转型发展
电炉短流程炼钢。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重庆数据中心集群,引导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十四五”期间,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4.5%。到2025年,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