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隆基绿能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西安隆基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投资设立新公司——巴彦淖尔市双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宁晓华,主营业务涵盖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及合同能源管理等领域。作为隆基绿能拓展新能源服务布局的重要举措,该公司的成立标志着其在风光发电技术应用与综合能源服务方面的进一步延伸。新公司依托隆基绿能的产业资源与技术能力,旨在为区域客户提供定制化清洁能源解决方案,强化其在分布式能源和绿色低碳服务领域的市场覆盖与服务能力。
德国光伏与风电开发商JUWI宣布启动战略重组,计划在本土裁减280名员工,并精简管理层架构,新组织结构将于2026年10月正式实施。此次调整源于多重行业压力:德国及全球可再生能源市场竞争加剧、招标电价持续走低、运营成本上升、电网接入资源紧张,导致整体利润空间显著收窄。公司管理层指出,严峻的国内外能源市场环境叠加结构性挑战,迫使企业优化组织结构。为此,JUWI将重新聚焦高增长潜力的市场与核心业务板块,旨在提升运营效率,增强长期竞争力。
本文聚焦2026年以来能源电力领域反腐败专项行动的最新进展。文章指出,作为资本密集、权力集中的关键行业,电力系统在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调度等环节存在较高廉政风险,“靠电吃电”等问题突出。中央以零容忍态度持续推进高压反腐,既严查在职领导干部,也追溯退休人员,重点整治利益输送、围猎腐蚀、暗箱操作等违纪违法行为。半年内已有18名中央及地方能源类央企、国企领导干部被立案审查调查,涵盖中国核工业集团、国家电网、国家能源集团、国家电投、三峡集团、华润集团、中国华能等多家大型能源企业,以及安徽、甘肃、黑龙江、广西等多地省级能源集团负责人,凸显反腐覆盖范围广、层级高、力度强的特点。
2026年6月2日,晶澳在上海举办品牌焕新发布会,正式确立“一个晶澳”统一品牌架构,由JA SOLAR、JA ESS、JA GREEN、JA CAPITAL四大子品牌构成闭环生态,定位升级为“全球可靠的绿色能源伙伴”。面对AI算力爆发带来的高电力需求,晶澳提出三层差异化竞争力:一是光伏技术持续领先,以28.2% BC电池效率刷新世界纪录;二是储能业务长期深耕,覆盖多场景并即将发布新一代产品;三是以AI驱动的智慧能源系统能力,聚焦与客户共创解决方案。公司正从组件制造商转向光储智一体化服务商,并通过资本协同与全球渠道加速AIDC等新兴场景落地,推动品牌叙事由“卖产品”向“赋能力”跃迁。(199字)
6月11日,由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主办、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方分公司协办的2026光伏电站实证与选型研讨会在黑龙江大庆举行。随着国家电投最新实证数据出炉,TOPCon在发电量、双面率及可靠性等关键维度全面领先,为行业选型提供了更明确的长期收益依据。国家电投:四年实证验证TOPCon发电优势持续国家电投不久前发布了全球最大兆瓦级光伏实证基地——大庆基地2025年度实证成果。国家电投
2026 广东光储充投资指南,2.5年回本,四条收益并行——两类场景完整投资测算报告。
PEROVPSKITE钙·钛·矿·光·链近日,严纯华院士领衔的北京大学周欢萍团队在钙钛矿发光二极管领域取得重要突破。针对蓝光器件长期存在的“高结晶度”与“小尺寸”难以兼得的技术瓶颈,团队开发出“原位纳米晶限域”策略,实现了钙钛矿纳米晶的尺寸约束与高度结晶的协同优化。基于该方法制备的天蓝光钙钛矿LED外量子效率达6.5%,工作寿命提升两个数量级,为高性能蓝光及叠层白光器件开辟了新路径。相关成果发表于
本文梳理了光伏产业链主要原材料本周价格走势及下周市场预期。EVA粒子价格持稳,但新产能投放引发供应增加担忧,叠加下游需求偏弱、补仓谨慎,预计下周价格震荡运行;背板PET因原油反弹、PTA检修推动成本上升而涨价1.3%;边框铝材价格小幅回落0.7%,虽供应正常、库存持续去化,但铝价下行空间已趋有限;电解铜与支架热卷价格分别微降0.2%和0.4%,前者成交回暖、升水略升,后者受供需转弱及库存累积影响承压;光伏玻璃价格未变,但受窑炉冷修缓解供应压力、厂家亏损挺价及部分报价上调带动,买卖双方博弈加剧,预计下周成交重心小幅上移、库存缓降。
德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商JUWI宣布启动战略业务重组,核心举措包括在德国本土裁员280人,并精简管理层架构,新组织结构将于2026年10月正式实施。此次调整源于多重外部压力:德国及全球可再生能源市场竞争加剧、招标电价持续走低、运营成本上升、电网接入资源紧张,导致整体利润空间收窄。公司指出,严峻的市场环境与结构性挑战共同促使企业必须优化组织效能。为此,JUWI将重新聚焦高增长潜力的市场与业务板块,通过业务布局调整提升运营效率,以增强长期竞争力。
日前,南通市发改委关于公布南通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的通知。 原文如下: 关于公布南通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的通知 各光伏投资主体: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苏发改规发〔2025〕2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高质量做好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