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领导人提出碳达峰、碳中和两大目标时起,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就成为不可或缺的最佳解决方案。多位行业专家表示,中央提出的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
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都只是基本目标,实际装机规模可能大幅超过预期。
在政策的推动下,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搞得热火朝天,但每个光伏人都明白,只有集中式电站是无法让行业健康发展的,更靠近用电侧
初步测算,到206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将由目前的16%左右提升到80%以上,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将由目前的34%左右提高到90%以上,建成以非化石能源为主体、安全可持续的能源供应体系,实现
制约新能源发展的因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电源配套送出工程对新能源并网的影响。为努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进一步加快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等非化石能源。新能源机组和配套送出工程建设的
不同工程特点和建设周期,衔接好网源建设进度,保障风电、光伏发电等电源项目和配套送出工程同步规划、同步核准、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做到电源与电网协同发展。对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新能源配套
2021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文件要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非化石能源稳步发展。积极发展海上风电,持续扩大光伏发电规模,年内新增海上风电装机24万千瓦,光伏装机30万千瓦。加大市外水
电、风电、光伏等非化石能源消纳力度,确保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稳步提高。持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提高太阳能、浅层底热能、生物质能、工业余热等应用比例。公共机构率先使用太阳能,优先采购使用节能和
III类资源区和山西IV类资源区未达国家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要求,实际利用小时数比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分别低162小时、197小时和150小时。
2020年,在规定光伏发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
用小时数的地区中,甘肃II类地区、青海I类和II类地区以及宁夏I类地区等4个地区未达到光伏发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要求,其中,甘肃II类地区比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地区低137小时;青海I类和II类
清洁低碳转型深入推进,我国将逐步摆脱化石能源依赖。根据有关研究机构初步测算,到206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将由目前的16%左右提升到80%以上,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将由目前的34%左右提高到90%以上
号)、《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150号)《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等文件,我局委托国家发展
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和并网运行的基础数据。请各地区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为完成全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2020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
国家能源局
2021年6月20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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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五部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风电、光伏健康发展
3月12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
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将光伏等新能源列为八大战略新兴产业之一。
同时,《规划》别强调了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中东部分布式能源,建设一批
、太阳能发电等绿色电力建设,推动发电企业电源结构改革,建立以新能源电力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开展氢能、生物质能应用研究,推动氢能、生物质能加快替换传统能源,逐步减少煤炭、汽柴油等化石燃料应用。深化能源行业的能效
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目标引领。紧扣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总体目标要求,着力强化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压减落后产能,提高非化石能源占比,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
7月1日,上海发改委发布《上海市2021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文件指出,积极发展海上风电,持续扩大光伏发电规模,年内新增海上风电装机24万千瓦,光伏装机30万千瓦;加大市外水
电、风电、光伏等非化石能源消纳力度。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