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和并网运行的基础数据。请各地区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作出积极贡献。国家能源局2022年8月27日附件
抽查,在符合认定标准(见附件)的基础上,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第十四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的集群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包括实地抽查),择优形成集群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
开发利用气象保障能力。(省气象局)本要点印发后,2022年6月8日印发的《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函〔2022〕74号)同步作废。附件:青海
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2022年工作要点任务清单附件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2022年工作要点任务清单
可持续性尽职调查指令的提案都宣布,委员会正在准备一项新的立法倡议,这将有效禁止在欧盟市场上投放和提供强迫劳动制造的产品。拟议的企业可持续性尽职调查指令涵盖了强迫劳动的影响。特别是,拟议指令的附件将强迫劳动
指南》附件二的尽职调查义务,以及其中规定的尽职调查建议。
条要求成员国确保某些经济运营商每年公布非财务报表,在其中报告其活动对环境、社会和雇员事务的影响,对人权的尊重,包括有关强迫劳动、反腐败和
对基本要件审核,现对全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拟调整情况予以公示。具体项目名单及调整意见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8日至9月12日。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能源处反映。联系电话
:0311—88600512(传真)电子邮箱:nyjxnyc@hbdrc.gov.cn附件:1.拟取消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情况统计表 2.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拟调整情况统计表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9月7日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财税支持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附件:中央财政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财税支持方案财政部2022年8月24日附件:中央财政关于推动
: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关事务局、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附件:1.“十四五”各设区市能耗强度降低目标2.“十四五”主要行业节能指标3.“十四五”各设区市
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目标附件下载: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十四五”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9月11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反馈至我局(新能源司)。联系方式:010-81929526,010-81929525(传真)电子邮箱:lin_c_xnys@163.com附件: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国家能源局综合司2022年9月2日
文件作为附件一并收入,并在向土地供应集体决策机构汇报时专门作出说明。州(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应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国土资规〔2015〕5号文件将项目用地产业发展承诺书作为签订土地供应合同前提条件的
退坡,已享受省级补助的项目不再重复补助。(详见附件2)原文如下: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康市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整县(市
储能应用与电网协同发展,充分发挥灵活、可调性储能资源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平衡作用。(责任单位:发改局、供电公司,各镇〈街道、区〉)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永康市光伏发电应用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