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公开发布《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这也是能源局继2018年3月份、9月份两次发函征求《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意见之后第三次对可再生能源配额
制征求意见,首次提出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进行配额考核。其中指出,承担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为配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其配额完成量主要有三种方式:从区域内或区域外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购入的可再生能源电量
11月1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征求《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通知》意见的函(以下简称《通知》)。此前,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已于2018年3月、2018年9月两度就
《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了意见。
《通知》明确了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将如何实施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确定和配额完成量核算方法,同时公示了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配额指标及各省(区、市
困难。
电力市场化改革是出路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推进,以及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展开,将会成为解决资金来源的重要途径。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通知》意见的函(以下简称《通知
》)。该《通知》称,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可再生能源配额考核制。
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电力改革指导方针,在输电、配电价格固定的前提下,可再生能源附加收入的额度基本可以明确,理论收入与实际收入打架的现象将会大幅减少。同时,借助市场化交易,可再能源电源的消纳空间也将会全面打开。
今天一大早就在刷屏的配额制,全文太长,生涩难懂,为难了好多的光伏朋友。都在说大大利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可是读来全文,没有提到一个光伏字眼,怎么就利好了呢?配额制到底和我们正在做的光伏有啥直接关系呢
?今天就用通俗一点的语言来解读下这个配额制,看看明年的光伏会怎么样?
1、什么是配额制?
通俗来说,就是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各省市的电力能源状况,制定可再生能源消纳比例的目标,还包括非水电
11月1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文征集各界对《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通知》的意见。
从3月份至今,这已经是主管部门第三次公开征求各方意见。为了节省读者时间,索比光伏网将这份征求意见稿(下
激励性配额指标部分的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该地区能耗双控考核。咨询新能源司、可再生能源中心后了解到,绝大多数用能单位也是配额义务主体,特别是东部地区很多用能企业的双控考核压力较大,如果超出部分使用
《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9月正式下发至行业协会及企业。酝酿多年的配额制政策落地在即,激起了业内新一轮讨论热潮。总体而言,新一版征求意见稿针对行业发展的痛点,做出了许多积极
的调整,未来可再生能源消纳前景值得期待。
所谓配额制,就是强制要求配额主体消纳一定比例的可再生电力,并通过核算各配额义务主体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简称绿证)的数量来考核其配额完成情况,将
国家能源局分别于2018年3月23日、9月13日发布了《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第一版和第二版,今天发布的是第三版,其中核心要点如下:
1可再生能源配额以省级行政区域为考核
对象,对各省级行政区域规定的应达到的最低可再生能源比重指标为约束性指标,按超过约束性指标10%确定激励性指标。
考核指标包括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配额和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总量配额包括全部可再生能源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名义向有关方面发函征求了《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的意见。在研究论证各方面意见基础上,我们对《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进行了修改,在保持配额机制和政策基本一致的前提下
、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平价上网示范基地、2018年的光伏电站建设指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和2019年光伏电价政策等光伏相关政策发布。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若这些政策全部出台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征求意见稿第二稿,加速政策落实,有望给清洁能源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帮助我们国家实现2020年和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例分别增加到15%和20%的目标。此外,国家能源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