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变电站和综合楼、道路和输电线路的杆、塔基础等涉及长期占用林地的情形,用地单位应办理永久使用林地的审批手续。对于堆料场、临时施工道路和杆、塔基础施工平台等涉及临时占用林地的情形,用地单位还应办理临时
,各地要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不合理的耕地流出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同时,各地要以“三区三线”成果为基础,重点梳理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情况,及时对违法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技术要素市场,推动无效或低效占用土地、资本等要素资源的市场主体出清,提高土地、林地、资金、环评等要素保障能力。推动电力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充分反映绿色能源
等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持续巩固组织强边、开放活边、守土固边、富民兴边、和谐稳边工作成果,加快打造边疆党建长廊示范带,优先把沿边行政村(社区)建成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实现边民富、边关美、边防固。(二十五
,促进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报废船舶、废铅蓄电池等拆解利用企业规范管理和环境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整治力度,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快建立再生原材料推广使用制度,拓展
开发利用土地,促进功能适度混合、整体设计、合理布局以及地上和地下综合开发。(省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6.合理开发利用各类自然资源。严格实施林地
好补偿协议,用地报当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对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其中从保障用地供给、加强用地管理以及严格用地监管
踏勘论证,光伏复合项目用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尽量避让长期稳定利用耕地,特别是坝区集中连片优质耕地。开辟快速报批通道,预先研判、及时组卷,扎实高效做好用地报批各个环节工作。鼓励利用采矿沉陷区、尾矿库
基础设施项目相比具有一定特殊性,项目通常位于乡镇、沙漠、湖海等偏远地区,因而可能存在占用基本农田、耕地、草地、林地、海域等不同类型用地的情况。新能源项目用地问题涉及多种土地类型,相关法律问题复杂,因此
未在有效期内开工建设、未在规定时间内核准以及政策性叫停等。宝鸡市多个项目中,均因项目涉及二级国家级公益林中有林地集中区域,不再建设。一直以来,生态红线都是风光建设不得触碰的“雷区”,光伏项目用地与传统
。复合型光伏项目、光伏方阵占用地不在征占范围(即不执行本方案),允许采取土地流转、租赁等其他形式予以保障。(二)类别。项目建设占用地类包含耕地(水田、水浇地、旱地)、园地、林地、草地、集体建设用地、未利用
成果。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占用,严禁擅自改变林地、湿地、草地等生态系统用途和性质。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盘活城乡存量建设用地。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大力推广节地技术和
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促进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科学谋划数据中心等
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实。引导工业、交通、农业等终端用户优先选用清洁能源,大力推广
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逐步形成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占用,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
,确保按技术要求整改后,能种菜、种好菜,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农光互补项目以涉嫌违法违规占用农用地进行立案调查。
近日山西省印发的《关于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支持保障的通知》中,明确采用农光互补模式使用永久
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建设光伏复合项目的,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出具不影响农业生产的意见;符合林光互补要求占用林地建设光伏复合项目的,需县级林草部门出具不影响生态安全的意见后实施。并且要求县级农业、林草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