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公告目录且在本市开展示范应用的氢燃料电池汽车,给予本市生产厂商或运营单位资金补助,其中,物流、冷藏车2023-2024年给予25万元/辆补助,2025年给予20万元/辆补助;公交车
利用,因地制宜建设“渔光互补”“农光互补”集中式光伏电站。在2021-2025年期间建成并网且年光伏利用小时超过800小时的光伏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投资主体一次性建设补贴。加强智能光伏建设,支持企业积极创建
元/千瓦时的补贴”,修改为:“推动光伏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对完成备案并接入浙江电网的“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 0.1 元/千瓦时的补贴。”修改的具体条款如下
、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每年组织实施节能改造项目35个。(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4.开展一轮节能诊断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节能改造工程服务公司开展“一对一”入户诊断服务,每年分批次完成
亿元,32个项目通过国家2022年专项债券申报审核。获得国土绿化试点示范、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等资金支持10.8亿元。消费外贸恢复增长。深入开展商超、汽车等8大领域促销活动,与一汽联办“惠民
居然之家、深商控股、东旭集团等知名企业。20户企业进入一汽配套供应体系,全生命周期订单累计达到28.32亿元。9户企业与吉大落实合作项目15个。纳入省调度系统签约项目104个,到位资金155亿元,增长
条措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32条措施》等文件要求,确保各项帮扶措施和补贴政策落实到户到人,多措并举切实增加脱贫人口收入,坚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二)“三保障”和饮水安全
。(四)产业帮扶方面。1.全面落实中央和省级产业帮扶政策,强化政策供给保障。开展产业帮扶项目现状梳理排查,及时调整优化,提升衔接资金项目质量,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收益最大化。2.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健全产业联
价格上下联动机制,通过授予特许经营权、核定价费标准、财政合理补贴等方式,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引入社会资本着力破解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瓶颈。(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盘活存量资产重点方向,不断优化完善存量资产盘活方式,用好用足盘活存量资产政策支持,用好回收资金增加有效投资,严格落实各类风险防控举措,建立工作台账强化组织保障,完整
相关主管部门明确的现有核查标准和政策解释,经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查、中央企业总部审核、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审查、省级核查工作组现场核查,对项目合规性、规模、电量、电价、补贴资金和环保等六个方面确认的合规项目
。原文如下:一、公示说明根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为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方面,自2022年3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自查核查工作。通过
资源化利用。从源头抓好建筑废弃物减量,引导建筑废弃物分类管理和就地处置再利用,将因采用建筑废弃物减量化措施而产生的费用纳入工程概算。开展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建立专项资金补贴机制,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
10月27日,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废止《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延期的通知》的通知。原文如下:甬经信电子〔2022〕130号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甬经信电子〔2014〕282号)、《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延期的通知》(甬经信电子〔2016〕13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10月25日
相关主管部门明确的现有核查标准和政策解释,经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查、中央企业总部审核、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审查、省级核查工作组现场核查,对项目合规性、规模、电量、电价、补贴资金和环保等六个方面确认的合规项目
。原文见下:关于公示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核查确认的合规项目清单的公告一、公示说明根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为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方面,自2022
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合计4.13亿元缴回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于已收电费补贴需按通知要求缴回,由此可以合理推断尚未收回的应收电费补贴3.9亿元也将无法收回。根据通知要求需退回已收电费补贴,基于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