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部分项目信息的通知
财建〔2019〕356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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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
7月10日,财政部官网发布《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部分项目信息的通知》,调整166个可再生能源项目,其中光伏项目50个共计536.8MW,大部分项目为第六、第七批次的项目。
全文
全文:
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部分项目信息的通知
财建〔2019〕356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集中式光伏
(一)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为每千瓦时0.55元(含税,下同)。
(二)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含联村电站),上网电价仍为每
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规定执行;7月1日(含)后并网的,上网电价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指导价执行。
(四)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含联村电站),对应
如下:
一、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3〕390号),以及《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一批)的通知》(财建
〔2012〕344号)、《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二批)的通知》(财建〔2012〕808号)、《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三批)的通知》(财建〔2012〕1067号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3〕390号),以及《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财建〔2012〕344号)、《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二批)的通知》(财建〔2012〕808号)、《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三批)的通知》(财建〔2012
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3〕390号),以及《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12〕344号)、《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财建〔2012〕808号)、《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三批)的通知》(财建〔2012〕1067号)、《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四批)的通知》(财建〔2013〕64号
光伏发电Ⅱ类资源区,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为每千瓦时0.45元。
同时, 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含联村电站),上网电价仍按照每千瓦时0.75
。
(四)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含联村电站),上网电价仍按照每千瓦时0.75元执行。
二、适当降低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
(一)纳入2019年财政补贴规模
其他已建成并网发电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所有光 伏扶贫项目(不包括第二类项目中已通过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审核的项目),于5 月15 日至25 日期间将有关信息准确录入全国
间建成并网并符合相关政策的光伏扶贫项目和其他已建成并网发电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所有光伏扶贫项目(不包括第二类项目中已通过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审核的项目),于5 月15 日至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