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基地和装修垃圾分拣中心。加快构建“源头落实产生者责任,收集转移过程严格监管,加强末端无害化处置”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处置体系。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区开展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园
“零碳网点”和开展环境信息披露。鼓励银行网点配备专业的气候投融资团队及客户服务专区,在固定位置展示绿色金融、低碳环保、碳中和等知识宣传资料,强化绿色低碳理念的引导和宣传,推动气候投融资产品创新。(四)形成
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组织开展防治船舶水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将环保标准纳入船舶技术法规。深入推进落实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沿海各省(区、市)已基本完成港口
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持续开展船舶燃油质量监督检查,加强靠泊船舶岸电设施配备及使用情况监管,排查并消除污染隐患。建立海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印发实施《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预案
绿色通道,促进废旧设备便捷高效处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局)(七)巩固提升碳汇能力1.发展海洋生态系统碳汇。开展全市海洋生态系统碳汇分布状况调查
委、市大数据局)(二)探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落实碳减排措施制度按照稳妥有序、逐步推进的原则,积极落实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工作部署。指导重点碳排放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好各项碳减排措施,切实做到
、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支持现代设施农业和林下经济发展。深入开展“三进经营主体”活动,积极争取上级奖补资金,推动省级兑现“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年内新增完成设施农业实际资产性
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完成实际资产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农业经营主体年内新增设施农业贷款,省级财政按贴息比例不高于同期
基础数据库,建设碳标签信息管理、碳足迹核算等模块,有效归集企业碳排放、产品碳足迹信息,并逐步贯通“碳效码”、省碳达峰碳中和智治平台等应用。构建湖州市级碳资产管理及碳交易虚拟盘,统筹全市碳资产交易平台
体系,推进长兴县打造长三角地区废铅蓄电池回收利用基地。完善铅蓄电池回收处置相关制度,推动废旧电池循环利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依托“铅蛋”平台,打通动力电池终端分销网络,形成废铅蓄电池“逆向回收”链条,实现
《建材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1版)》要求,支持企业积极参与水泥、玻璃、建筑卫生陶瓷等细分领域关键技术标准制定。推动建材行业碳资产管理碳排放预测平台建设,探索碳排放精细化管理。推广应用
资产优化资源、降低能耗。实施安全管控,通过图像识别系统及人员定位软件,实现全流程人员管控,判断巡检人员身体健康状态,实时干预和预警。(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7.培育转型标杆。遴选
,加快生产设备密闭化改造,从源头上促进污染物减量化。开展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提高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推进无泄漏、无渗漏、无异味工厂及“无废园区”建设。引导企业设立碳账户,参与
控制系统安全和工业互联网安全建设,提升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支持石化园区建设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行的高水平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加强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惠州队救援能力建设,强化基地建设,提升事故灾害处置
单元、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建设,提升企业智能制造水平。构建企业、行业层面的“碳大脑”系统,加强碳资产管理。充分运用数字化技术,创建钢铁企业网络化协同管理应用平台。重点推进河钢唐钢新区数据中心,首钢迁
控制目标的项目审批。实施节能诊断服务行动,针对重点行业的主要工序工艺重点用能系统、关键技术装备等开展节能诊断服务。推动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转变。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资本金注入村属企业。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稳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通过流转交易、作价入股等方式交由村属企业经营。鼓励以村属企业股权为纽带,通过村组联合、村村联合、镇村联合等多种方式,将资源互补、资产相近
、产业相连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起来,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筹管理所辖组级集体资产资源,推动资产集中托管、资本集中投资、资金集中使用。鼓励村属企业承接辖区经营性、准经营性设施的经营、管护,推行
、农业农村、商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地方金融管理、统计、机关事务管理和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第六条【绿色行为规范】
本省机关、事业单位应当贯彻绿色低碳
浪费,推动开展“光盘行动”。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减少采购、物流、储存、消费等环节的食品浪费。第三十五条【生活垃圾处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