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批、省市报备程序进行,具体按照《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县级项目批复文件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县级项目管理部门将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逐级报备省、市项目管理部门和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印发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80号)执行。实施方案应包括目标任务、贫困户数、贫困人数、项目类型、建设规模、建设条件、接网方案、资金措施方案、运营管理主体
进入补贴目录,不需要登记申报。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申报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的通知》(财办建〔2017
〕17号)(以下简称《通知》),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补贴目录除提交申报文件外还需由项目单位在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进入补贴目录,不需要登记申报。
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申报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的通知》(财办建
〔2017〕17号)(以下简称《通知》),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
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补贴目录除提交申报文件外还需由项目单位在“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
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7〕1309号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能源局、中国科学院办公厅(综合司),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张家口市
索比光伏网讯:9月27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国家发改委公开发布了《关于成立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在国家利好政策的推动下,截至目前,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已突破千万
)、《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52号)和《黑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黑财综〔2017〕37号)等有关规定
国家能源局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自治区扶贫部门协助审核各项目县实施方案,负责指导建立村级电站工作台账、档案,统计光伏扶贫工程实施进度及成效。自治区财政部门负责督促县级财政部门做好建设资金的管理、分配和拨付,组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7
光伏扶贫工程实施进度及成效。
自治区财政部门负责督促县级财政部门做好建设资金的管理、分配和拨付,组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的申报并及时拨付。自治区国土资源、林业部门负责村级电站用地的政策协调。自治区
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7〕24号)精神,加快推进贫困村脱贫攻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增加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入提出如下意见。
一
光伏扶贫工程实施进度及成效。自治区财政部门负责督促县级财政部门做好建设资金的管理、分配和拨付,组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的申报并及时拨付。自治区国土资源、林业部门负责村级电站用地的政策协调。自治区农业部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7
审核各项目县实施方案,负责指导建立村级电站工作台账、档案,统计光伏扶贫工程实施进度及成效。自治区财政部门负责督促县级财政部门做好建设资金的管理、分配和拨付,组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的申报并及时拨付
装配式建筑发展,加强和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
发布申报通知。
(二)示范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向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和财政部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三)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和财政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初审汇总后,以正式文件上报自治区住房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