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通知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攻关,牵头承担工业软件、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基因和细胞医疗、新型储能等领域的
攻关任务。详情如下: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发改体改〔2023〕1054号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通知,组织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将遴选一批智能制造优秀场景,以揭榜挂帅方式建设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智慧
供应链,在各行业、各领域选树一批排头兵企业,推进智能制造高质量发展。关于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3〕2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7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转发市机管局修订的《上海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为贯彻实施全面节约战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鼓励社会资金和力量投入公共机构绿色低碳
能源管理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规〔2023〕1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机管局修订的《上海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人民政府
7月25日,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酒泉市贯彻落实〈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酒泉市建设全省区域中心城市并率先发展框架协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要着力建设
指导县(市、区)及各部门申报,并加强与省财政部门联系,及时反馈相关审核信息。(二)建立工作机制,保障目标任务高质量落实1.建立会商机制。加强省发展改革委和酒泉市领导交流互访,把握合作方向,研究重大
7月25日,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酒泉市贯彻落实〈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酒泉市建设全省区域中心城市并率先发展框架协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要支持壮大
;市财政局在各项目专项债券申报时,应积极指导县(市、区)及各部门申报,并加强与省财政部门联系,及时反馈相关审核信息。(二)建立工作机制,保障目标任务高质量落实1.建立会商机制。加强省发展改革委和酒泉市
7月1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继续对投产的光伏、风电项目实行全额保障性并网。支持建设符合规定的农光互补项目。实施
: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四、积极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开展专项债券项目常态化储备,积极向财政部争取我省专项债券额度。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污水处理工作需要投入高昂的运行费用。而伴随着能源短缺以及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推动污水处理行业尽早实现低碳运行、节能降耗,已然迫在眉睫。2020年4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
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再次提到,推广“光伏+”模式,在厂区屋顶布置太阳能发电设施。积极推广建设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政策助力与技术实践,进一步打开了“光伏
绿色电力证书交易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2〕79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有序推进绿色电力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2〕82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享受中央政府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体改〔2023〕75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动贵州绿色电力交易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章 市场主体
〔2022〕79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有序推进绿色电力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2〕82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享受中央政府补贴的绿电
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有序推进绿色电力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2〕821号)(五)《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享受中央政府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体改
6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制造业可靠性提升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重点提升电子整机装备用 SoC/MCU/GPU 等高端通用芯片、氮化镓/碳化硅等宽禁带半导体功率器件、精密光学
、激光打印机、远程会议系统等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可靠性水平。原文如下: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制造业可靠性提升实施意见》的通知工信部联科〔2023〕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