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1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通知》指出,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
通知现将《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 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民政部 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
3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活动,支持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金融创新,开展区域及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交流合作。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
位碳排放管理、碳排放数据检验检测及核查等活动。第三十一条
市财政部门安排资金支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相关技术支持、委托竞价、配额回购等。完善有偿竞价收入上缴机制,具体管理办法由市财政部门会同市生态环境部
清洁能源融合发展,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等部委陆续发布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相关政策。2024年3月5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
局、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苏州供电分公司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文件指出,到2025年底,苏州形成系统的光伏建筑一体化扶持政策和技术体系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
2024年1月15日,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常态化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4〕6号),根据文件,将对可再生能源
,逐月统计已申报项目补贴清单审核进展情况。地方独立电网企业的审核情况按属地原则提交至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于每月15日前将汇总后的补贴清单审核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19〕35号),我部门主要职能为:一是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
成本,全面进入了平价上网时代。2023年8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明确分布式光伏上网电量可核发可交易绿证
2月7日,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的通知,增加工业锅炉、数据中心
、服务器、充电桩、通信基站、光伏组件等23种产品设备或设施为重点用能产品。通知内容如下:关于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4〕127号各省
2月4日,内蒙古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中长期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明确,2024年,新能源“保量保价”优先发电电量对应居民、农业等未进入电力市场
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文件要求,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3年第3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补助资金的拨付原则和顺序等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补助资金拨付原则和顺序公司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调剂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2023〕93号)中明确的补贴资金拨付原则和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