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装机容量达到100千瓦(及以上)的社会公共充电设施运营补贴0.2元/千瓦时。财政资金补贴对象为本市范围内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 三 行业观察 1 国家统计局:5月,太阳能发电由降转升
6月16日,南京市财政局印发南京市2020年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财政补贴办法的通知。通知明确:财政资金补贴对象为本市范围内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应符合
我市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财政补贴对象
财政资金补贴对象为本市范围内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应符合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江苏省
,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发挥专项资金的最佳效益。项目结束后,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申请,市住建局和财政局组织进行验收,根据验收结果情况,市财政局将按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计划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财政资金,通过引导规上工业企业自备燃油(气)发电机、奖励商业用户节能用电等措施,增强近期供电能力,缓解电力供求矛盾,助力企业渡过用电难关,有力保障辖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其中,对
单位应按要求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及项目相关信息,如拒绝报送或报送不及时,将予以取消补贴资格。 6.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资金的,由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财政局收回已拨财政资金,并由相关部门根据《财政违法行为
之后给予直接补助。支持额度按照区政府批复文件或会议纪要等予以确定,并按资金拨付程序进行拨付。直接补助资金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财政资金管理规定使用,达到招标额度的须进行公开招标。(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进一步放大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文件指出,对纳入监管的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降耗,最高补贴1000万元;对企业实施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按实际投资总额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对
项目,经区政府、管委会同意,另行予以重点扶持。在项目获得审批之后给予直接补助。支持额度按照区政府批复文件或会议纪要等予以确定,并按资金拨付程序进行拨付。直接补助资金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财政资金管理规定
有关规定,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电力需求侧管理相关激励政策,支持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等建设和运维,示范项目补贴和示范企业奖励,需求响应补贴以及宣传、培训、评估等。节能减排类财政资金可用
情况的电网企业,将在以后年度中暂缓资金拨付或降低资金拨付比例。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你单位有关部门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
体制改革,强化绿色发展法律和政策保障。要完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建立健全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要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机制。要增强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