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保障力度,将美丽建设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相关财政资金向重点领域倾斜,确保资金投入与重点建设任务相匹配。持续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以
投产满1年后申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资金补助。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建成投产后的连续5年可按照0.25元/千瓦时的标准分年度享受后补贴。除不可抗力外,因项目原因导致不符合年度申请条件的,自该年度起
可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验收合格并投产满1年后申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资金补助。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建成投产后的连续5年可按照0.25元/千瓦时的标准分年度享受后补贴。除不可抗力外,因项目原因导致不符合年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 45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 (2015〕35号 )等规定,现就修改部分文件条款有关
支持政策,并在行业评优评奖方面予以倾斜。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落实好促进数字科技创新的投资、税收、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等支持政策,用好科技创新再贷款和碳减排支持工具,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
,充分发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创新型种业企业,以财政资金持续撬动民间资本投入现代化农业产业园建设,激发乡村产业发展活力。(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32.鼓励并支持民间资本投资
试点示范。二是加强省市协同,以重大项目推动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梳理太阳能光伏招商目录,滚动谋划一批、储备一批、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做好项目跟踪服务,推动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尽早投产达产。三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
试点示范。二是加强省市协同,以重大项目推动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梳理太阳能光伏招商目录,滚动谋划一批、储备一批、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做好项目跟踪服务,推动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尽早投产达产。三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
监督管理力度。发挥节能审查源头把关作用,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准入水平的产品设备,新建年能耗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项目和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节能
。加力主要是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优化组合财政赤字、专项债、贴息等工具,扩大财政支出规模,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一是适当提高财政赤字率。二是适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三是加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提效
主要是通过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财政政策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二是增强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性针对性。三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要保障财政更可持续。(三
。(二)加强财政资金补助。对工商业屋顶建设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发电量补助,按照实际发电量最高给予0.1元/千瓦时的电价补助。同步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的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为建筑构件)的项目
最高给予0.05元/千瓦时的电价补助,单个集中式、连片式开发项目补贴不超过10万元。(三)给予节能政策支持。企业分布式光伏所发电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上述支持政策自发布日起施行,其中财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