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产业振兴指挥部〔2023〕6号)支持政策。补助比例为上限标准,实际操作将结合财政资金额度等情况安排。3.申报材料。(1)支持正增长有潜力的企业扩大生产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2)有关市工业和
叠加享受《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10条政策措施》(桂产业振兴指挥部〔2023〕6号)支持政策。补助比例为上限标准,实际操作将结合财政资金额度等情况安排。3.申报材料。(1)支持负增长的企业扭负为正补助资金
、省级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给予该项目历年上级补助资金总额的10%配套支持。到2026年,力争在新能源领域产生市级以上重大科技成果5项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3.提升企业科技创新力度。鼓励
奖励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3.提升重大项目支持力度。加快引进新能源装备产业项目,重点对动力电池、储能、光伏、氢能等新能源装备产业项目加大扶持力度,实行
方面的技术培训。(五)市财政主管部门负责市本级补助资金预算管理,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核拨资金,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六)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利用农用设施开发建设
要求做好报建、审批等相关工作,负责指导项目业主单位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做好建筑安装方面的技术培训。(五)市财政主管部门负责市本级补助资金预算管理,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核拨资金,会同相关部门组织
,稳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回头看”,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十四)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加快脱贫地区产业发展,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
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工作,重点补上“能排能灌、宜机作业”短板,年内新建高标准农田230万亩、改造提升195万亩,逐步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严格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补助政策和建设标准,整合
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你单位申请,现下达2023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资金支付方式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关制度执行,具体金额见
严肃处理。四、电网企业应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核减环境违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建〔2020〕19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核减环境违法等农林生物质发电
资金补助1311万元、低碳试点县补助资金1000万元、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资金753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555万元等资金支持。三是项目谋划精准优质。超前谋划2023年投资
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你单位申请,现下达2023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资金支付方式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关制度执行,具体金额见附件2。项目代码和名称
项目补贴资金拨付,待有关部门核实定性后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四、电网企业应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核减环境违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建〔2020〕199号)、《财政
、附则1.资金来源:各级财政下达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2.扶持补助资金额度超出当年预算计划的,超出部分列入次年计划;如遇上级相关政策调整,则从其规定。3.在2023年1月1日至本方案公布日期
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公示。3.资金支付经审核通过后的项目由县移民工作中心按相关要求支付补助资金。五、保障措施1.加强管理对申报审核或各类专项检查、审计中发现存在虚报、假冒等套取补助资金的移民或组织,依法
据悉,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下达节能减排(建筑节能)补助资金3100万元,促进既有建筑能效水平提升,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节能减排,支持重点关键建筑节能技术示范推广和改造升级。党的
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推动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2023年自治区财政下达节能减排(建筑节能)补助资金3100万元,促进既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