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近日,浙江省海盐县发布了拨付第四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图片来源于网络海盐县是浙江省嘉兴市下辖的一个县,该县十分注重发展可再生能源。早在2013年,海盐县就开始启动
院中分山光伏发电项目成功并网。以下是通知原文:海盐县财政局 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拨付第四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盐财企〔2017〕166号有关企业:为促进我县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县
《海盐县工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盐财企〔2016〕30号)规定,经审核本次共有13家企业符合补助条件,经报县政府同意,现拨付第四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财政补助资金249.13万元,资金列
研究制定光伏扶贫政策,负责摸清底数,统筹协调到村、到户光伏扶贫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市优惠政策和补助资金到位。
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筹措和监管。
林业局、国土局为光伏电站建设提供项目用地报批。
国网
的光伏发电建设企业组织实施,由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建设企业。
四是统一验收并网。发改、财政、电网公司、扶贫、能源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验收小组,确保光伏扶贫工程发电技术指标及安全防护措施应满足接入
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按所发电量由县财政局再补助0.2元/千瓦时,连续补贴3年。所发电量由浦江供电公司负责统计,补贴资金由县财政承担,按年度一次性拨付。(二)深入实施富村五年计划,在
惠民资金统筹解决。(三)以帮扶贫困户脱贫为切入点,在全县范围挑选一定数量的贫困户进行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将各类扶贫资金整合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专项补助资金,严格按照省定贫困户评定标准,对光
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按所发电量由县财政局再补助0.2元/千瓦时,连续补贴3年。所发电量由浦江供电公司负责统计,补贴资金由县财政
发电项目安装专项补助资金,严格按照省定贫困户评定标准,对光伏扶贫项目安装费用实行全额补助,并探索建立光伏扶贫带动贫困户脱贫后的退出机制。
(四)落实差别化用地政策。对光伏电站项目的管理生活用房、升压站
完成立项并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按所发电量由县财政局再补助0.2元/千瓦时,连续补贴3年。所发电量由浦江供电公司负责统计,补贴资金
由县财政承担,按年度一次性拨付。(二)深入实施富村五年计划,在全县范围内试点开展以村集体经济增收为导向,以保障居养中心运行为重点,利用村级办公楼、大礼堂、居养中心等建筑屋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建设
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按所发电量由县财政局再补助0.2元/千瓦时,连续补贴3年。所发电量由浦江供电公司负责统计,补贴资金由县财政承担,按年度一次性拨付。(二)深入
投资通过整合各类支农惠民资金统筹解决。(三)以帮扶贫困户脱贫为切入点,在全县范围挑选一定数量的贫困户进行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将各类扶贫资金整合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专项补助资金,严格按照省定贫困户评定
、挪用、套取财政资金,非法处置国有或集体资产,及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骗取套取财政补助资金、不依法履约以及存在其他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实施主体,要强化对其的失信惩戒措施。(四)健全
全县光伏项目的申请备案,地面光伏电站指标和相关政策资金争取。扶贫办要研究制定光伏扶贫政策,负责摸清底数,统筹协调到村、到户光伏扶贫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市优惠政策和补助资金到位。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筹措和
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建设企业。四是统一验收并网。发改、财政、电网公司、扶贫、能源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验收小组,确保光伏扶贫工程发电技术指标及安全防护措施应满足接入电网有关技术要求。由县光伏产业扶贫工作
近日,省扶贫办发布《关于下达 2017 年省级新增财政扶贫资金 (扶贫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今年省级通过新增债券安排的扶贫资金达到28亿元。 其中,扶贫
重点工作资金计划合计为22.2亿元,资金已由省财政 厅下达(湘财预〔2017〕74、86 号)。包括扶贫重点产业、 光伏扶贫(扶贫资金部分)、旅游扶贫、电商扶贫、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贫困村金融服务站建设、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