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会议表决同意),其余收益留村集体。四、其他事项各项目参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县级强村公司签订入股项目合同。项目参与村的财政补助资金以及对外投资的经济业务操作,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口径,组织业务培训,进行规范管理和核算,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仙居县农业农村局仙居县财政局2022年10月10日
生产企业按年销售额给予适当奖励。(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财政厅)三、创新支持氢气制取。充分利用宜昌、武汉、孝感、潜江等地现有氯碱、焦炉煤气、炼化等行业副产氢优势资源,按产氢量给予相应能耗和碳排放扣减
投资额20%、最高500万元补贴。(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五、支持加氢站建设运营。沿“汉十”“汉宜”“武黄”等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10座加氢综合示范能源站。对纳入各地加氢站布局规划
先后顺序进行补助,省级补助资金补贴完为止。(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国网宣城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按30元/千瓦标准给予建设补贴。补贴项目为2022年元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项目,按并网日期先后顺序进行补助,省级补助资金补贴完为止。全文如下:宣城市光伏建筑应用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修订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2020年)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拟近期通过“佛山扶持通”开展申报2021年度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工作。现将符合条件的
先后顺序进行补助,省级补助资金补贴完为止。(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国网宣城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按30元/千瓦标准给予建设补贴。补贴项目为2022年元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项目,按并网日期先后顺序进行补助,省级补助资金补贴完为止。全文如下:宣城市光伏建筑应用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修订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2020年)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拟近期通过“佛山扶持通”开展申报2021年度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工作。现将符合条件的
下达2023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资金支付方式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见附件2。项目代码和名称为“10000017Z175060070001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11月14日,中央预决算公开平台发布“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数据显示:风电20.46亿元, 光伏25.8亿元,生物质8425万元,合计47.1亿元
电量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相关主体进行了项目申报与核对,并联合区财政局进行审核汇总。现对补助对象和资金明细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7日。公示期内
11月10日,2021年度嘉兴市本级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发电量补助资金(第二批)发布,并网项目补助资金516682元。原文如下:根据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家庭屋顶光伏项目2021年度
领域,2017年我省出台了《关于推进电能清洁供暖的实施意见》,省能源局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印发了《吉林省电能清洁取暖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投入。2020年全省电能清洁供暖
电网调峰和供热矛盾,促进风电及其相关产业健康发展。尽快出台电供暖配套电网地方补助资金支持、相关企业税率优惠、市场交易等有关政策,推动清洁取暖可持续发展。2.积极推动电动汽车发展吉林省汽车工业基础好,省会
按照不超过1∶1比例给予支持,省以上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财政应出资部分的7成,省级财政资金从相关领域省级专项资金中统筹解决。支持韶关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程序申报新增债券需求。省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