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激励机制,逐步完善绿色金融机构体系、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健全绿色金融风险防范机制。10.进一步发挥政府激励引导作用。省级财政视每年预算安排情况从省级金融业态发展奖补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试点县
的衔接,探索实施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完善电力、天然气等能源品种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理顺输配电价结构,全面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及时疏导非居民天然气价格。推进油气市场化改革,建设国际油气交易中心。市财政资金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强化规划引领、政策扶持、市场监管、绩效考核,更好地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功能,营造能源转型的良好氛围。(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能源结构进一步改善,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
政策环境,支持提升节能降碳产业效率。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通过政府主导加大对从事节能降碳技术创新的研究机构或企业支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节能降碳领域。进一步完善节能技改、合同能源管理扶持政策,推广能源管理
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三)符合国家、省、市、区信用管理规定;(四)通过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在兑付财政扶持资金时,对综合评价为C类的企业原则上按照80%比例兑付产业扶持资金,D类企业原则上不
节能减排支持力度,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逐步规范和取消低效化石能源补贴。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各级财政投入分担机制。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健全绿色金融
。全面推广绿色快递包装,引导电商企业、邮政快递企业选购使用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
,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加大退税资金调度力度,实现应退尽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2.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快涉企资金兑付
市及以上有关部门荣誉的企业在招标投标中可以适当加分。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在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过程中,不得设置企业规模、初始业绩以及其他不公平限制条件。自治区内建筑业企业与区外
保证保险替代现金缴纳建设工程各类保证金,建筑业企业可自主选择保险机构、担保机构和银行,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指定。建立双向担保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对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
)。3.项目投资方在3年存续期间内退出正常运行的(停业或破产的除外),按以下标准退回补贴资金。未退回补贴资金的,不得再次申请财政补贴:(1)未满一年退出正常运行的,退还100%补贴资金;(2)已满一年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进入用户空间—专题平台入口(财政专项资金平台)—资金申报,选择 “绿色发展重点扶持项目” 申报专题,进入后选择“光伏
)。3.项目投资方在3年存续期间内退出正常运行的(停业或破产的除外),按以下标准退回补贴资金。未退回补贴资金的,不得再次申请财政补贴:(1)未满一年退出正常运行的,退还100%补贴资金;(2)已满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