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推进工业强县建设加快转型发展财政扶持若干政策〉的通知》(盐政办发〔2015〕65号)精神和县财政局印发《海盐县工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盐财企〔2016
索比光伏网讯:有关企业:为促进我县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推进工业强县建设加快转型发展财政扶持若干政策〉的通知》(盐政办发〔2015〕65号)精神和县财政局印发
《海盐县工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盐财企〔2016〕30号)规定,经审核本次共有13家企业符合补助条件,经报县政府同意,现拨付第四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财政补助资金249.13万元,资金列
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按所发电量由县财政局再补助0.2元/千瓦时,连续补贴3年。所发电量由浦江供电公司负责统计,补贴资金由县财政承担,按年度一次性拨付。(二)深入实施富村五年计划,在
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按所发电量由县财政局再补助0.2元/千瓦时,连续补贴3年。所发电量由浦江供电公司负责统计,补贴资金由县财政
原因,表现为小额贷款存在发放难、发放规模不大、贫困户不能享受到资金扶持政策! 而在灌南县光伏扶贫发挥卓有成效,当地紧抓国家扶持发展新能源契机,通过精选项目主题,落实银行贷款担保等举措,使得
完成立项并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按所发电量由县财政局再补助0.2元/千瓦时,连续补贴3年。所发电量由浦江供电公司负责统计,补贴资金
筹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补贴资金,根据县供电公司统计发电数,县发改局初审、县财政局复审,经县政府审批后做好资金拨付工作。(五)县建设局(规划局):做好光伏建筑一体化推广应用工作,有序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
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按所发电量由县财政局再补助0.2元/千瓦时,连续补贴3年。所发电量由浦江供电公司负责统计,补贴资金由县财政承担,按年度一次性拨付。(二)深入
积极探索资产收益扶贫,将财政支持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涉农投入所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贫困户,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帮助贫困群众增收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需规范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财政支农资金支持
。对于屋顶或庭院不适合建设的,可以按照村级光伏电站进行选址,集中联户、以村带户的方式建设,实行分户收益。
四、扶持政策
1.金融支持政策。对发展屋顶光伏产业的贫困户,结合黄陵县农业局、财政局、林业局
、金融办、扶贫办《关于推进产业和金融扶贫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按照五万元以内、三年期限内、国家规定基准利率、免担保免抵押、财政扶贫资金全额贴息的政策,支持贫困户积极发展屋顶光伏产业。贷款具体金额
光伏电站进行选址,集中联户、以村带户的方式建设,实行分户收益。四、扶持政策1.金融支持政策。对发展屋顶光伏产业的贫困户,结合黄陵县农业局、财政局、林业局、金融办、扶贫办《关于推进产业和金融扶贫工作若干
政策措施的意见》,按照五万元以内、三年期限内、国家规定基准利率、免担保免抵押、财政扶贫资金全额贴息的政策,支持贫困户积极发展屋顶光伏产业。贷款具体金额、期限由经办银行按照贫困户发展产业的规模据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