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近日,浙江省海盐县根据《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海盐县推进光伏发电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政发〔2016〕22号)精神,依照县财政局《海盐县企业财政性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盐
各相关企业:
为促进我县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根据《海盐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6年海盐县推进光伏发电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政发〔2016〕22号)精神,依照县财政局《海盐县企业财政性扶持
月底发电量338490千瓦时加2016年4至6月发电量206082千瓦时
海盐县财政局 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11月28日
各相关企业:
为促进我县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根据《海盐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6年海盐县推进光伏发电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政发〔2016〕22号)精神,依照县财政局《海盐县企业财政性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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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收到通知后请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和开户银行账号及时到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财政(地税)窗口(地址: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联系电话:86121645)办理拨款手续。
附件:第三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海盐县财政局 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11月28日
财政局将提供审核意见。 2.审核签订合同 担保公司在收到银行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担保审核工作,并签订担保合同。 银行收到担保合同2个工作日内与贷款企业签订贷款合同。 3.贷款
副市长牵头、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委、市电力公司等单位参与的天津市电力体制综合改革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天津市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统筹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东发改〔2015〕303号),经供电部门统计、市发改局审核、市财政局复核,确定市第三批(第一期)企业分布式光伏
索比光伏网讯:东发改函〔2016〕1083号各有关企业:根据《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东发改〔2015〕303号),经供电部门统计、市发改局审核、市财政局复核,确定市
索比光伏网讯:各有关企业、个人:根据《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东发改〔2015〕303号),经供电部门统计、市发改局审核、市财政局复核,确定市第二批(第一、二期
各有关企业、个人:根据《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东发改〔2015〕303号),经供电部门统计、市发改局审核、市财政局复核,确定市第二批(第一、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共685801.23元(详见附件),现将补助资金拨付给你们。特此通知
各有关企业、个人: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东发改〔2015〕303号),经供电部门统计、市发改局审核、市财政局复核,确定市第二批(第一、二期)分布式光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