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质量标准作为后续实施收购的条件。如项目建成并投产后,达到合作协议约定的条件,则投资企业启动收购程序。此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规避〔2016〕1163号文关于“光伏电站项目纳入年度建设规模后,其投资主体
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征求拟废止规范性文件意见的公告》,对拟废止《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的通知》等3件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距离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已达7个月,国家能源局
节能环保水平提升工程。启动“十四五”新一轮园区循环化改造,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的资源化利用。引导
舶。有序推进充换电、加注(气)、加氢、港口机场岸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建成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100座,全省主要港口90%以上符合条件的泊位,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加快绿色仓储建设,鼓励建设
循环经济仍面临各类资源利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规范化水平低,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难,关键技术创新研发不够等突出问题,亟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再生资源利用水平。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
,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因地制宜、重点突破。根据主体功能定位、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以再利用、资源化为重点,科学确定各区域循环经济发展重点和方向,提升重点区域
据外媒报道,国际能源署光伏发电系统计划(IEA-PVPS)日前发布了一份新的指南,以帮助光伏资产所有者在全球各地的不同气候区运营和维护公用事业规模的光伏系统。在《不同气候条件下光伏发电场运行与维护
:规模越大、越复杂,监测就越密集。运维运营商需要准备好遵守适用的电网规范和法规,如果电网规范发生变化,可以重新评估合同的运营范围,特别是在更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设施取代化石燃料发电厂的情况下。”该指南还
规通过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方式推进绿色低碳重点项目建设。鼓励规范有序实施生态环境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支持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与山东省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加强合作,为符合条件的
,对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任务较重的下游地区加大支持力度。(二)保障重点项目实施。充分考虑财力水平、债务风险等因素,在分配分地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时统筹予以支持,将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纳入支持范围,加快
市场化方式落实并网条件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可参与申报。强调项目应承诺于2023年底前或2024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通知》要求,规范开发秩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开发建设秩序,不得将引进外资
容量,杜绝盲目竞争、恶意竞争。认真审核把关。能源主管部门发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严格审核项目规划选址、土地利用、电网接入等各项建设条件,确保上报项目依法合规、资料真实可靠;电网企业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完善项目管理体系、争取具备条件项目尽早开工、做好电网接入保障、做好用地保障工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好抽水蓄能电价政策、加强产业链协同、鼓励抽水蓄能项目与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联营等方面提出
价值。三是印发实施《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推动各地结合当地需求,因地制宜规划布局新型储能,加强新型储能全过程管理,明确电网企业等相关方面职责,推动科学优先调度新型储能,推动新型储能规范化发展
效水平较低的典型工业园区开展节能环保改造提升。以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为重点,搭建统一规范的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平台,推进供热、供气、供电、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对进水浓度异常的污水处理
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新建和既有停车场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推行能耗定额管理,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和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行动。到2025年,遴选12家以上
,省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开展评估纳规工作。按年度、经评估具备条件的新增多能互补新能源规模统筹纳入全省电力规划和新能源发展规划及前期计划,并按制定的年度建设计划实施。(三)鼓励重组推动
)、开工建设且未申请延期的新能源项目,对清理出来的项目,移除年度建设规模,原有建设指标优先配置给符合条件的煤电企业。“十四五”期间,存量煤电企业要按年申报新能源项目年度建设规模,并按《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汽车产品、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废弃物回收利用。推荐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申报国家规范企业,促进全省废旧动力电池再生利用和梯次利用。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减量化、资源化
国家级新能源生产基地。推进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对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有效利用的高耗水行业项目,严格控制新增取水许可。推进能源领域协同增效。统筹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发展,推动能源供给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