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61881600。(三)支持落后产能淘汰1.支持标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企业淘汰落后设备或生产线(附属设施)评估价值(评估报告须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2.申报条件(1
软硬件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区(市)县级虚拟电厂平台项目按照软硬件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补助。2.申报条件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企业分支结构
10月19日,国网新能源云发布《关于2023年度第1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转付情况的公告》,截至9月末,财政部下达2023国家电网公司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年度预算500亿元,已转付各省
级电力公司。文件显示,根据财政部《关于调剂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93号)中明确的补贴资金拨付原则和顺序,在收到财政部拨付款项后,对纳入补贴目录或清单且满足结算条件的各类
公共建筑屋顶光伏项目,经并网验收后,按照并网容量给予一次性0.3元/瓦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15万元。鼓励高质量储能示范项目削峰填谷。对已建成投运的工业企业用户侧储能示范项目,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
的,分档给予一次性补助。对设备功率在400千瓦及以上的(每个企业设备可多台合并计),按照功率0.15元/瓦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5万元;对功率2万千瓦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补助。本实施细则
)停车场用地优先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七)改善设施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建设与改造、车辆购置。严格落实城市公共汽电车场站配置标准,在
%以上,企业月度税收(含入库期税额、退税额和留抵税额)、用电量环比4—8月有效月均值均实现正增长。注:有效月是当月数据不为零的月份,下同。2.补助标准。2023年9—12月,按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予以
补助。(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当月产值环比4—8月有效月均值增长10%以上(含10%)的,按当月产值较4—8月有效月均值增量部分的1%给予奖励;(2)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当月产值环比4—8月有效月均
销量稳步提升,主营业务盈利继续保持在较高水平。此外,2023年前三季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约为5,000万元,主要系政府补助、闲置资金理财收益。
加氢站,按照实际入统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给予支持,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鼓励在现有加油(气)站增加甲醇燃料加注设施。八、鼓励建设或改造天然气管道掺氢及纯氢管网示范项目,对于获得自治区投资补助的
项目,按照自治区补助金额的30%予以配套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九、支持建设共享氢储能电站,由电站所在地财政部门按照电站建设实际入统固定资产投资额的不超过1%给予支持,同一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
投入第二条
支持重大项目投资。鼓励龙头企业投资落户和现有企业增资扩产,对科技含量高、带动性强、发展潜力巨大的强链补链项目,可综合运用设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和厂房租金补贴等政策工具包给予“一企一策
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给予不超过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的贴息补助,具体按照市级工业投资贷款贴息政策执行。(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工作局)第十六条
支持行业社会组织及技术研发机构
、建筑密度的,无需增缴土地价款。支持人才引进及培育。对符合招工补贴条件的新型储能企业,给予招工补贴,每新招一名员工给予补助500元,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分别
调试费、研发材料购置费、自研设备外协加工费、工程样品测试费)30%的标准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新型储能产业项目在空间资源配置方面给予重点保障,在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在符合规划
新能源产业产线迭代升级,对技术和设备投资额300万元以上的智能制造示范项目,按不超过其技术和设备投资额的10%择优给予补助,最高1000万元。支持新能源总部发展,实收注册资本1000万元(含)至1亿元
达到100%。对纳入全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地区,按其年度实际发放光伏发电专项补贴总额的30%进行补助:其他地区最高按照15%进行补助;对于建成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示范的地区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