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轨道交通出行更加便利,城市轨道运营线路总里程达 831 公里。共优化 347 条公交线路,公交到站预报准确率达到 97%。道路交通加速电气化转型,新能源汽车年推广量为 25.4 万辆,较上年
增长 110%,纯电动汽车成为主流。持续推进绿色港口、码头、机场建设。
相关委办局领导为获评工信部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绿色产品、绿色数据中心的绿色制造示范单位代表授牌。勉励他们继续
应用示范,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碳建筑试点示范。推动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将节能环保要求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推进绿色农房建设,稳步提升新建农房节能标准。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组织开展
绿色低碳建材宣传和下乡等活动。大力发展装配化装修,鼓励使用节能灯具、节能环保灶具、节水马桶等节能节水产品。倡导绿色低碳家居生活方式,合理控制室内温度、亮度和电器设备使用。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因地制宜
补偿费
二、促进节能环保
为加强环境管理与治理,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减少工业化、城镇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改善人居环境,努力提高环境质量,现行税收政策在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保障居民供热采暖、推进
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11.为居民供热的供热企业使用的厂房免征房产税
12.为居民供热的供热企业使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节能环保电池、涂料税收优惠
13.
开发与精深加工、先进运载装备与材料等优势领域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在工程机械、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争创和建设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推动在湘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
大气、水等生态产生一定影响。通过严格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三力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和风险防控能力,规划实施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总体可控。
(四)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优化项目规划布局。充分考虑
、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能源局、大数据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二)园区节能环保提升
挥发性有机物、电镀废水及特征污染物集中治理等“绿岛”项目建设。鼓励基础设施完善、用电负荷较大、自主调峰能力较强的工业园区开展低碳示范建设。到2025年,自治区级以上工业园区循环化水平、节能环保水平显著
运行。
(二)坚持节约优先,提高能源效率。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 强度双控制度,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推进能源循环梯级利用,加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提高经济性,全社会 综合用能成本保持在
、商业综合体、数据中心等能源消费密集区域推广应用。
(五)开展氢燃料电池推广应用试点示范 争取福建省列入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推广省份。支持有条 件的地市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试点示范,完善氢能
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国家从支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环保、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推动低碳产业发展四个方面,实施了56项支持绿色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
一、支持环境保护
为减少主要污染物
土地使用税
(二)水土保持税费优惠
5.建设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6.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动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促进节能环保
为加强环境管理与治理
一体化示范县创建,提升城乡交通运输服务均等化水平。支持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大力支持发展新能源汽车,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支持政策,稳妥推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开展燃煤锅炉
、农业农村等领域电能替代,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
(三)支持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对低碳零碳负碳、节能环保等绿色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的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企业和地区开展低碳零碳负碳
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科学编制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推动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整治,加快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全面提高能源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化水平。支持园区建设电、热、冷、气等多能源协同的综合能源
,加快完善充换电、加氢、港口岸电等基础设施。推广低碳交通工具,淘汰老旧燃油运输车辆,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物流、环卫清扫、港口等领域推广应用,推广氢燃料电池重卡等交通运输设施。加快
建设标准,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工业余热等解决建筑用电供暖需求。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和公共交通,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提高交通运输工具能效水平。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