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安全和推动能源转型具有重大意义。为何要制定能源法?从完善能源法律体系看,此前我国已制定电力法、煤炭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多部单行能源法律法规,但一直缺乏一部纲领性的能源法;各能源单行法之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上海市加快推进
)健全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支持可再生能源优先利用的法律法规,结合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电力法、节约能源法等制修订,明确各类主体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的相关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加快完善可再生能源领域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进行起草,并参考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城市的相关规定。主要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和参考的规范性文件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三)《建筑节能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七)《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八)《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九)《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
。我国能源转型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一是能源消费结构转型成效显著。我们有效落实节能优先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超过26%,累计节约能源消费约14亿吨标准煤。不断扩大清洁能源利用规模
切片技改项目(一期)节能报告进行节能审查的请示》(楚发改请〔2024〕6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云南省固定资产
30日黄浦区重点用能和排放单位节能降碳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区重点用能和排放单位节能降碳管理,从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加快推动重点单位绿色低碳转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三十三条重点用能和排放单位未按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四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拒绝、阻碍能源计量监督检查的,按照
新台阶,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用能需求,有效支撑了美丽中国建设。能源消费结构转型成效显著。有效落实节能优先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超过26%,累计节约能源消费约14亿吨标准煤
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实行全面节约战略,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围绕建筑、交通、工业等重点领域,发挥技术、管理和工程的协同作用,推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
、文旅、体育等各领域广泛开展节约能源资源行动,加快创建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绿色学校,推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公共机构在绿色低碳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中心、区教委
,中国新增清洁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增量一半以上,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年均占全世界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的40%以上;中国成为全球能耗强度降低最快的国家之一,累计节约能源消费约14亿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