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3%。节水型社会基本形成,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6%。生态环境监管和区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更加完善。
城镇布局更加优化。城镇带建设步伐加快
建立,国际开放大通道尚未形成。跨区域合作交流有待深化,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的能力还需大力加强。
(三)重大机遇。
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已经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十四五
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加快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新改扩建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不符合水效标准要求的用水器具。 实行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结合老旧小区、厂区、街区和城中村改造,加压
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加快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新改扩建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不符合水效标准要求的用水器具。 实行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结合老旧小区、厂区、街区和城中村改造,加压调蓄
更新矿用新能源车辆力争达到50%以上。加快推进充电桩、换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在现有各类建筑物停车场、公交站、社会公共停车场和加油站等场所配套建设充电基础设施,落实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发改环资〔2021〕1516号,以下简称《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接受采访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1〕15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水利厅、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水务
化,到2025年强制分类区域的居民社区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持续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到2025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206亿立方米以内。
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要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全省
和服务创新方面加大力度。
(二十二)完善绿色标准体系、统计监测和绿色产品认证。
完善绿色标准体系建设,重点开展高耗水行业(火力发电、氯碱、食品发酵)节水型企业标准体系,以及电解铝、生物制药等工业节能
2021年9月17日,自治区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具体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具体措施》),《具体措施》坚持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
(20212025年),是天津在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时期。为加快建设制造强市,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全面
积极参与,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共治共享。推进公共机构节能、节水、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以及低碳、节水型、无废城市建设等有机融合。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