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煤/千瓦时。化解煤炭过剩产能120万吨,淘汰水泥熟料产能174万吨,炼铁172.4万吨。四是扎实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十三五”时期,累计开展工业企业重大节能监察68户、日常节能监察188户、节能
2022年底前全部退出。全市涉及淘汰落后铁合金企业8户,限制类产能22.4万吨。2.电石:30000千伏安以下矿热炉,原则上2022年底前全部退出。全市计划淘汰退出电石产能94.3万吨。3.焦炭:炭化室
。获得国家、省级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等荣誉称号,分别给予
50、20万元一次性奖补。获得省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节水型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补。获得市级绿色低碳工厂
、节水型企业,分别给予 5
万元一次性奖补。为年耗能 3000 吨标煤以上企业开展节能诊断并通过验收的第三方机构,每诊断一家奖补 5000
元。同一类型项目,奖补实行进档补差;政府出资组织创建获得
执法。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严格控制增量,调整优化存量,加快制造业的转型升级,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降低碳排放水平。到2025年,完成15家落后企业调整,到2035年基本淘汰落后产能、工艺和产品。(责任
数字化注智赋能,构筑“5G+”智慧应用体系,深入开展技术创新,持续推进各类5G智能应用场景建设。鼓励农产品供应链企业建设智慧物流、快速分拣供应、加工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加快推进智能化终端基础设施在社会治理
印发支持沿黄25县(市、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140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省委
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支持企业加大用水计量和节水改造力度,督促超用水定额单位采取节水措施,限期达标。提高工业用水超定额水价,倒逼高耗水产业有序退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配合
水城海螺盘江水泥有限公司节水型标杆企业创建。按照《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规定持续开展重点监控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工作。持续推动信息基础设施节能减排和绿色化改造,对能耗高、资源利用率低的数据中心进行节能改造
绿色升级工程。以钢铁、水泥、焦化、电解铝等行业为重点,推广应用富氧强化熔炼、高温高压干熄焦、余热余压发电、SCR脱硝技术等节能减排技术,打造一批节能减排标杆企业。鼓励钢铁企业向电弧炉短流程炼钢方向推进
有机结合,形成“板上发电、板下种植、治沙改土”三位一体循环产业链,采用抬高支架的方式直接在光伏阵列下方种植节水型苜蓿、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甘草、芍药等中药材。按照“政府与企业共建、肉牛养殖与光伏同步发展
新能源开发企业7~9家,储能企业2~3家,新能源上下游制造企业3~4家,新能源服务企业2~3家。落地项目总投资约300亿元,年产值达到60亿元,撬动新增煤炭产能360万吨/年,年产值30亿元。以下为规划原文
制工作。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农田、企业和海绵城市示范工程,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全面使用节水器具。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达到市上
,优于国家空气质量II级标准。全县主要河流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100%,县城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获评“全国第一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土壤环境质量稳定安全,土壤安全利用水平稳定提升。全县化学需氧量、氨
降损,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建设。安排财政节水专项资金,用于节水宣传、水平衡测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推广节水型产品、更换节水器具、实施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工程等。引导企业和园区
一批循环经济项目。开展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评价,有效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加快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组织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实施一批节水改造重点项目。推广余热余压回收技术,实现工业废气
工业企业能效水平达标行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组织开展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园区建设,实施园区污水处理厂提质扩容及中水回用工程,推广外排废水回用和“零排放”技术,实施一批节水改造重点项目等。2.循环经济利用
。推动钢铁、化工等企业余热余压余能回收利用,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厂污泥能源化利用。(省能源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4.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加强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实现公共设施共建共享,鼓励企业间的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强化城镇节水降损,将水资源刚性约束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建设和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