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青海省能源局印发《2022年青海省新能源开发建设方案》。文件指出,严禁只建设风光项目,配套储能项目不投产,35千伏以内消纳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可不配置储能设施,其余新能源项目需配置15
(能源局)、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更好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保供增供方面的作用,助力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经
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体育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完善存量资产盘活政策(一)提升项目收益水平
15%。(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机关事务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大力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建筑领域
发展。(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
项目建设进度,如期实现并网发电。二是提前谋划2023年计划开工项目。结合项目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向省发改委、省能源局汇报,力争更多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列入明年省级开工建设盘子。三是同步加快电网配套送出
供电局积极主动服务好风光资源发电项目建设,做好已纳入省级项目库的新能源项目接入电网规划建设,为新能源项目开展接入系统设计提供必要信息,进一步压缩接网申请、受理、批复等环节时限,合理安排接入电网项目
发展需求, 加快建设省级现代能源标准体系,推动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省司法厅、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 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信厅、省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规划引领
六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理顺公路交通投资建设体制机制六条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10
阶段,林草、自然资源、文物等部门应提前对项目是否穿过生态敏感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重要文物等出具核查意见。重点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勘测设计工作可以相互交叉进行,在路线布设和建设方案基本确定的前提下,可提前
,规划用途等基本情况。二是借助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工作,按年度对开发区供而未用、投入产出低效等土地利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4.结合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摸清全盟矿山用地及复垦情况。责任单位:盟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盟自然资源局,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配合单位:盟财政局、农牧局、乡村振兴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释放存量建设用地资源,优化用地结构、保障土地供给,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盟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农牧局、水务局、林草局,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二)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1.建立阿拉善盟“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盟、旗、苏木
城镇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应用太阳能光伏,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到2025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500万平方米。(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更好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保供增供方面的作用,助力扎实
建设主体责任,抓紧完成项目前期手续。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大与地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水利、电力、文物等部门的协调力度,协同青海油田公司解决项目压覆矿等问题,督促投资企业加快办理项目前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