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强化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责任。探索适应本地区的绿色化改造方式和技术,开展绿色化改造试点,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推进墙面、屋顶、照明等改造中积极采用绿色节能技术
《条例》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学习好、掌握好、运用好《条例》。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宣传月活动,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构建立体化的宣传体系,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大力推广先进地区
城市。同时,我市缺乏高等院校等相关的教育资源与培训机构,难以为本地输送中高端人才。我市支撑锂电产业发展的中高端人才较为匮乏,尤其是在四大材料、电芯及下游应用环节,人才资源储备不足,对现有锂电产业发展形成
应用产品。积极布局固态锂电池,抢占前沿市场。
2.电源管理系统。重点培育普力科技等BMS系统开发的企业,积极引进PCS逆变系统产品,延伸发展锂电终端场景应用,研发采取大数据+锂电发展模式,建设新能源管理
过剩产能力度,加快推进两高行业节能改造,严格两高项目准入管理。建设节能交易平台,推进重点碳排放单位有序进入全国碳市场开展交易,大力推广能源托管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因地制宜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将工作重心由
新增创业孵化基地、四众平台等创业载体30个以上。开展补贴制技能培训5万人(次)以上,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5亿元。加强农牧民外出务工技能培训,农村牧区转移就业20万人以上,通过增加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
绩效考核 18
(三)强化宣传培训 18
为进一步提高十四五时期建筑节能水平,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中央
零的突破。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持续推进,重点城市建设取得新进展,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机制建设取得初步成效。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稳步实施,农房节能改造研究不断深入。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持续扩大,太阳能光伏
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参考标准》。推动公共机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加强塑料、纺织品、玻璃等可回收物收集利用。做好塑料污染治理,推动公共机构带头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在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探索开展
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考核。
(二)推行市场化机制。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强化市场化机制运用,推广试点典型案例,充分调动公共机构引入社会资本开展节能改造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更多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带头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在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探索开展直饮净水机替代塑料瓶装水试点。
(三)推动节约用水工作。加快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推动中央国家机关所属在京公共机构、省直机关及50%以上的
改造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更多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和合同节水管理项目落地。会同科技部编制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目录,推进产品技术网上展厅建设。
(三)持续宣传教育。加大公共机构节约能源
转化为政府授权的中长期合同。严格售电公司准入标准和条件,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售电业务,发挥好电网企业和国有售电公司重要作用,健全确保供电可靠性的保底供电制度,鼓励售电公司创新商业模式,提供综合能源管理、负荷集成等
明确牵头部门和任务分工,按照总体部署扎实做好本地电力市场建设,推进综合协同监管。
(二)营造改革氛围。组织开展电力市场建设的专项研究培训,鼓励引导相关市场主体发挥各自优势,主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
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提高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立全国性、行业性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平台,推动高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完善能源
、尾矿渣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加强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木竹建材等低碳建材产品研发应用。推广节能技术设备,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实现节能增效。
5.推动石化
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建立健全长效学习机制,着力提升传达时效,充分利用全国电力安委会、联席会议、季会周报等平台,将学习要点第一时间向全行业传达到位。持续丰富学习形式,推动电力行业各单位学习传达,在安全培训、安
监管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
(三)提升能源转型安全保障能力
强化电力供应安全保障。建立电力企业与燃料供应企业、管网企业的信息共享与应急联动机制,完善一次能源储备预警机制,强化
)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率先淘汰老旧车,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配备
。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规范开放环境治理市场,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环境托管服务等新模式。强化能效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