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能源融入日常生活。结合未来社区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在确保建筑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光伏应用。积极推广海曙龙观模式和以扶持经济薄弱村为主的奉化模式,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鼓励在村委会、经济合作社、文化
,明确各行业促进光伏应用推广计划,并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年度计划,压实责任。各区县(市)政府和开发园区要将光伏发展作为能源转型发展工作的重点,制定十四五光伏发展实施方案和年度光伏发展目标,落实整县(市、区
《嘉峪关市新能源项目指标配置指导意见》,文件明确重点支持从现有产业中择优选择发展基础好、成长性强,能够推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对全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产业链龙头企业,引进、建设一批延链、补链、强链
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聚焦智造名城繁昌板块建设,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新能源项目指标配置 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新能源项目指标配置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研究
近日,国资委印发《关于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到2025年,中央企业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新型电力系统加快
12月30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就中央企业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给出有关指导意见。 根据文件,到2025年
12月30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意见指出,到2025年,中央企业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要取得明显进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到
今日,国资委印发《关于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优化非化石能源发展布局,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业务占比。完善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支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全面推进风电
条件的地区,优化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开发,并着力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和外送能力。2021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
。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部门、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可再生能源发展,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项重点工作有关奖补政策的通知》(市办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