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之后,引起了光伏业内的强烈反应。近日,能源局、财政部的官方网站都刊登了对于此文件评论文章。先看
7月26日,光伏行业2018年上半年发展回顾与下半年形势展望研讨会在京召开,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再生能源司新能源处处长熊敏峰在致辞中表示,今年上半年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1224万千瓦,同比增长72%,新增规模首次超过集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山东省太阳能行业协会针对光伏企业开展行业调研,了解企业实际情况、反映会员单位诉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7月26日,由中国光伏行业主办的光伏行业2018年上半年发展回顾与下半年形势展望研讨会在北京万寿宾馆如期召开。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新能源处处长熊敏峰就我国光伏产业的发展情况、政策环境以及下一步发展
6月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消息称,针对新政策的相关问题,有关部门已与光伏行业协会部分企业代表进行座谈。座谈会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李创军介绍,光伏是未来能源变革的主力军,国家对光伏产业的
5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发布后,各方高度关注。为了解企业诉求,做好政策宣介,回应行业关切,6月6日上午,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与光伏行业
5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发布后,各方高度关注。为了解企业诉求,做好政策宣介,回应行业关切,6月6日上午,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与光伏行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能源〔2018〕8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能源局、物价局:近年来,随着我国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不断扩大
昨日文章重要更正: 昨日的文章有误,经确认,获得2017年指标并在2018年6月30日前并网的项目,执行旧电价,即0.65元/kWh、0.75元/kWh、0.85元/kWh。具体请咨询当地能源局,以当地政府回复为准。前言:我不知道转发这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负责同志就《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答记者问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