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推广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生产、使用。加快建设绿色智能环保技术与装备技术创新中心,促进先进适用的绿色低碳技术落地转化。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支持企业开展“智能+绿色”协同
开展能效对标,打造一批能效“领跑者”。深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重点推动大型公共建筑空调、供配电、照明和动力设备等系统改造,加快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推动超低
、智能化管控,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能效领跑者制度,创新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局、市财政局、各区
高效制冷改造。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同时,推进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建设。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推进能效“领跑者”和水效“领跑者”遴选
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新建大型和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不超过1.3。深入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行动,推动重点单位持续赶超引领。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
定额管理,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到2025年,全区8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争创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80家以上、全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10家以上。(自治区
(2021年修订版)》等。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制定修订一批节能标准,深入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开展绿色交通标准规范制定修订工作,完善船舶排放控制区管控要求,进口非道路移动机械执行国内排放标准。(自治区发展
有利于节能减排工作的标准制度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情况,适时开展我省节能减排相关法规的立法工作。对标国家能效要求制定修订一批能耗限额和能效强制性标准,深入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五
,辅以财政激励手段和节能改造案例宣传等,有力激发重点用能单位对节能技术、装备、产品及服务的需求,提高重点行业和领域能源利用效率。深入开展能效“领跑者”行动,瞄准国际同行标杆企业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设备能效
效、水效“领跑者”制度。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六)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健全“三线一单”管控措施,加强对“三线一单”和环评准入的
认定电子证件,取代入网认定纸质证书。(广电总局负责)三、整合绿色产品评定认证制度(六)精简整合节能评定认证制度。持续规范能效标识制度,鼓励企业不断提升产品能源效率。取消能效“领跑者”产品遴选制度、“能效